第十二章 古代哲学的终局(第17页)
依我看来,《韩非子》十分之中,仅有一二分可靠,其余都是加入的。
那可靠的诸篇如下:《显学》《五蠢》《定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辩》。
此外,如《孤愤》《说难》《说林》《内外储》,虽是司马迁所举的篇名,但是司马迁的话是不很靠得住的(如所举《庄子》《渔父》《盗跖》诸篇,皆为伪作无疑)。
我们所定这几篇,大都以学说内容为根据。
大概《解老》《喻老》诸篇,另是一人所作。
《主道》《扬榷》(今作扬权,此从顾千里校)诸篇,又另是一派“法家”
所作。
《外储说·左上》似乎还有一部分可取。
其余的更不可深信了。
法
按《说文》:“灋,?也。
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廌,解廌兽也。
似牛一角。
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
象形)。
法,今文省。
佱,古文。”
据我个人的意见看来,大概古时有两个“法”
字。
一个作“佱”
,从亼从正,是模范之法。
一个作“灋”
,《说文》云:“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是刑罚之法。
这两个意义都很古,比较看来,似乎模范的“佱”
更古。
《尚书·吕刑》说:“苗民弗用灵,制以?,惟作五虐之?,曰法。”
如此说可信,是罚刑的“灋”
字乃是后来才从苗民输入中国本部的。
灋字从廌从去,用廌兽断狱,大似初民状态,或本是苗民的风俗,也未可知。
大概古人用法字,起初多含模范之义。
《易·蒙》“初六”
云:“发蒙利用?人,用说。
(句)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人,以正法也。”
此明说“用人”
即是“用正法”
。
“?”
是?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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