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理学时期xinShuHaiGe CoM(第22页)
朱子七十岁时(1199)作其父朱松《行状》(集97),说他当靖康乱时,方在南剑州尤溪县作尉。
其后“王室飘摇,……道路梗塞,……公以是困于尘埃卑辱锋镝扰攘之中,逃寄假摄,以养其亲,十有余年,以至下从算商之役,于岭海鱼虾无人之境。
……”
我初疑当那乱世曾做经商的事。
后来我细读《行状》,始知此是指他曾“监泉州石井镇。”
泉州七县,三县有盐场盐亭,三县有铁场。
(《宋史》89)朱松监石井镇,当是管盐或铁。
故《行状》说,胡世将先荐他,“而泉守……谢公克家随亦露章荐公学行之懿,不宜滞管库。
于是乃得召试。”
“算商之役”
即是“管库”
之事。
(二)
余大雅(正叔)记:
问吾辈之贫者,令不学子弟经营,莫不妨否?曰,止经营衣食,亦无甚害。
陆家(当是指陆九渊兄弟家)亦作铺买卖。
因指其门阈云,但此等事,如在门限里,一动着脚,便在此门限外矣。
缘先以利存心,做时虽本为衣食不足,后见利入稍优,便多方求余,遂生万般计较,做出碍理事来。
须思量止为衣食,为仰事俯育耳,此计稍足,便须收敛,莫令出元所思处,则粗可救过。
……
《类》百十三,17~18
(三)
朱子有《外大父祝公遗事》(《文集》九十八,1761~1762)说:
外家新安祝氏世以赀力顺,闻于州乡。
其邸肆生业几有郡城之半,因号“半”
,祝家。
朱子论生死与鬼神
《朱子答连嵩卿》
所谓“天地之性即我之性,岂有死而遽亡之理?”
此说亦未为非。
但不知为此说者以天地为主耶?以我为主耶?
若以天地为主,则此性即自是天地间一个公共道理,更无人物彼此之间,死生古今之别。
虽曰死而不亡,然非有我之得私矣。
若以我为主,则只是于自己身上认得一个精神,魂魄,有知有觉之物,即便目为己性,把持作弄,到死不肯放舍,谓之死而不亡。
是乃私意之尤者。
尚何足与语死生之说,性命之理哉?
释氏之学本是如此。
今其徒之黠者往往自知其陋而稍讳之,却去上头别说一般玄妙道理,虽若滉漾不可致诘,然其归宿实不外此。
若果如此,则是一个天地性中,别有若干人物之性,每性各有界限,不相交杂,改名换姓,自生自死,更不由天地阴阳造化,而为天地阴阳者亦无所施其造化矣。
是岂有此理乎?烦以此问子晦,渠必有说,却以见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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