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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教育(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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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如此,不会为大众所承认。

其较新鲜的、方兴的,则其事必在逐渐萌芽,理论必未甚完全,事实亦不会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提给大众看,国家当然无从依据之以办事。

所以政治所办理的事情,往往较社会上自然发生的事情为落后。

教育事业,亦是如此。

学问是不宜于孤独研究的。

因为(一)在物质方面,供给不易完全;(二)在精神方面,亦不免孤陋寡闻之诮。

所以研究学问的人,自然会结成一种团体。

这个团体,就是学校。

学校的起源,本是纯洁的,专为研究学问的;惜乎后来变为国家养成人才之所。

国家养成人才,原是很好的事,但因(一)事实上,国家所代表的,总是业经通行、已占势力的理论。

所以公家所立的学校,其内容,总要比较陈旧些。

社会上新兴的,即在前途有真正需要,而并非在过去占有势力的学科,往往不能尽力提倡。

(二)而且其本身,总不免因利禄关系而腐化。

于是民间有一种研究学问的组织兴起来,这便是所谓书院。

书院是起于唐、五代之间的。

宋初,有所谓四大书院者,朝廷咸赐之额(曰白鹿,在庐山白鹿洞,为南唐升元中所建。

曰石鼓,唐元和中衡州守李宽所建。

曰应天,宋真宗时,府民曹诚所建。

曰岳麓,宋开宝中,潭州守朱洞所建。

此系据《通考》。

《玉海》有嵩阳而无石鼓。

嵩阳,在登封县大宝山下,五代时所建)。

此外赐额、赐田、赐书的还很多。

但书院并不靠朝廷的奖励和补助。

书院之设,大概由(一)有道德学问者所提倡;(二)或为好学者的集合;(三)或则有力者所兴办。

它是无所为而为之的,所以能够真正研究学问。

而且真能跟着风气走。

在理学盛行时代,则为讲学的中心;在考据之学盛行的时代,亦有许多从事于此的书院,即其确证。

新旧两势力,最好是能互相调和。

以官办的学校,代表较旧的、传统的学术;以私立的学校,代表较新的、方兴的学术,实在是最好的办法。

宋朝国势虽弱,然在文化上,不能说是没有进步的。

文化既进步,自然觉得有多设学校的必要。

元朝的立法,就受这风气的影响。

元朝的国子监,本是蒙古、色目和汉人,都可以进的(蒙古人试法从宽,授官六品;色目人试法稍密,授官七品;汉人试法最密,授官从七品,则系阶级制度)。

然在京师,又有蒙古国子学。

诸路有蒙古字学。

仁宗延祐元年,又立回回国子学,以肄习其文字。

诸路、府、州、县皆有学。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又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

或自愿招师,或自受家学于父兄者,亦从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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