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刑名初论 二(第3页)
他当过巡按,对刑名之术亦颇有研究。
“董仲舒云: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可知何意?”
朱平槿又问。
“就其心之正邪以定罪!”
李完回答完,立即反向朱平槿发难:“下官请问世子,误杀之罪与谋反未成,罪孰与重?”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朱平槿笑着回答。
主观之外还有客观,犯罪情节之外,还有犯罪后果。
李完之问,考点于此。
“谋反未成,其心殊恶。
故本世子曰:二罪皆重!
只是……”
朱平槿再答。
“只是什么,还请世子明示!”
李完咄咄逼人。
“谋反之罪,以‘反’为心,以‘谋’为实。
既想‘反’,又已‘谋’,则谋反已成,何曰未成?”
朱平槿开始反击,“误杀之罪,以‘误’为心;以‘杀’为实。
既为‘误’,则本‘无’。
无犯意而伤人命,如死者家愿受金银劳役之偿,可宽宥也!
如此既不伤天和,亦可为死者家补偿,何乐而不为之?”
现代犯罪构成分析,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朱平槿不仅学过,还考过。
这些知识和方法,从古到今,从外国到中国,都没有什么变化。
区别最大的反而是习惯法与刑罚思想。
比如日耳曼习惯法,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只是轻松地宣布你“从此不受法律保护(注一)”
。
这位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望着周围那些充满各种着强烈欲望的男人们女人们,心中大惧,仿佛见到了外星异形,只好一言不发捂住菊花,转身逃进无边无尽的日耳曼黑森林,从此再也不会在人类社会出现。
“想不到世子也精通刑名!”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李完看着这个十五岁的天家少年,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
世子天纵英才之名,早已传遍顺庆,李完早先不信,现在却不得不服。
“以下官之意,世道不宁,还是要杀人立威!”
李完虽然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语气已经明显缓和了,“不立威,无以镇宵小!”
“李大人老成谋国,本世子也有此意。”
夜深了,朱平槿也不给他们打谜语了,“只是要少杀,慎杀,绝不可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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