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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刑名初论 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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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过巡按,对刑名之术亦颇有研究。

“董仲舒云: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可知何意?”

朱平槿又问。

“就其心之正邪以定罪!”

李完回答完,立即反向朱平槿发难:“下官请问世子,误杀之罪与谋反未成,罪孰与重?”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朱平槿笑着回答。

主观之外还有客观,犯罪情节之外,还有犯罪后果。

李完之问,考点于此。

“谋反未成,其心殊恶。

故本世子曰:二罪皆重!

只是……”

朱平槿再答。

“只是什么,还请世子明示!”

李完咄咄逼人。

“谋反之罪,以‘反’为心,以‘谋’为实。

既想‘反’,又已‘谋’,则谋反已成,何曰未成?”

朱平槿开始反击,“误杀之罪,以‘误’为心;以‘杀’为实。

既为‘误’,则本‘无’。

无犯意而伤人命,如死者家愿受金银劳役之偿,可宽宥也!

如此既不伤天和,亦可为死者家补偿,何乐而不为之?”

现代犯罪构成分析,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朱平槿不仅学过,还考过。

这些知识和方法,从古到今,从外国到中国,都没有什么变化。

区别最大的反而是习惯法与刑罚思想。

比如日耳曼习惯法,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只是轻松地宣布你“从此不受法律保护(注一)”

。

这位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望着周围那些充满各种着强烈欲望的男人们女人们,心中大惧,仿佛见到了外星异形,只好一言不发捂住菊花,转身逃进无边无尽的日耳曼黑森林,从此再也不会在人类社会出现。

“想不到世子也精通刑名!”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李完看着这个十五岁的天家少年,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

世子天纵英才之名,早已传遍顺庆,李完早先不信,现在却不得不服。

“以下官之意,世道不宁,还是要杀人立威!”

李完虽然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语气已经明显缓和了,“不立威,无以镇宵小!”

“李大人老成谋国,本世子也有此意。”

夜深了,朱平槿也不给他们打谜语了,“只是要少杀,慎杀,绝不可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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