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八章 隆庆新政 中(第3页)
所谓要害部门的正官,包括首相,吏部尚书,左都御史。
高拱说‘要得治天下,只在用人。
用人只在三个人,一个首相,一个冢宰,一个台长。
首相得人,则能平章天下事务,件件停当。
冢宰得人,则能进贤退不肖,百官莫不称职。
台长得人,则能振扬风纪,有不法者,率众台纠治之,而政体自清……然这三个人中,尤以首相为要。
’又说‘守令之贤否,关系到生民休戚。
使天下守令得人,天下太平矣。
他还对上述官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作了论述。
如宰相,其人‘必得心术正、德行纯、见识高、力量大、学问充、经练熟者,方可为之。
若不试以事,徒取文艺,不拣其才,徒俟资历,则岂能遂为百官之师,平章军国重事而无舛乎?’又如州县的长官,他要求不但要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从进士、举人中挑选,还要有年龄限制,‘须有精力者乃可为之,五十以上,不得为州县之长’。
还要求具有一定的治理社会的实际经验,他说‘州县正官若以初任者为之,彼其民事既非素谙,而守身之节、爱民之仁、处事之略,漫无考证。
乃即授以民社,待其败事,然后去之,而民亦受其毒矣。
’要求不对初次任官者,授以州县正官之职,以免其误民贻害。
以及,要储备人才,建立主要官员的梯队。
他在奏疏里述其事说:‘盖用人不在用之日,必须预为之计。
官之职事不同,人之才器不一。
今于紧要之官,各预择其才之宜于此者每二三人,置相近之地,待次为备。
一旦有缺,即有其人,庶乎不乏。
不然,则天下虽有其人而资不相及、远不可考,安得辏用乎!
’其所谓的‘预为之计’,只是对紧要之官而言的。
最后,调整‘不得官于本省’的用人政策。
‘自学宫外,不得官于本省’,是本朝国初以来的任官规定。
高拱一面肯定这项政策的必要性,他说‘国家用人不得关于本省。
是因为族闾所在,难于行法,身家相关,易于为奸,故必隔省而用焉,’一面又指出,这一政策只适用于省级政权,及其所辖的府、州、县机构的正官,不应包括本省各级官府中的属官在内。
他说‘若夫学仓、驿递、闸坝等官,其所司者,不过训诲、出纳之常,供应启闭之役,非有民社之寄者也。
而又其官俱卑,其家甚贫,一授远地,或弃官不能赴,或去任尔不能归,零丁万状,其情可矜。
可酌量隔府近地铨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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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其弊二,考核失实,赏罚混乱。
高拱的对策是,严格考核,务核名实。
具体的主张和措施是:
第一,统一考核标准。
高拱要求,在考核官吏时,不应看其出身资格如何,而是惟考其政绩,依其优劣程度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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