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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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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原创文本中有“六十四画符号”

,这是事实。

但“六十四画符号”

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原创,这也是事实。

《周易》原初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作为六十四篇文章的序目,并不表明《周易》作者就是创作了一部卜筮之书。

即不因《周易》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做为文章的排序,而认为《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

若拿“六十四画符号”

说《周易》一书的性质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六十四画符号”

如同“甲子”

及“一二三”

数字,早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被人们在生活中所使用。

这些做为数序之用的“符号”

早在殷商甲骨卜辞中已出现并运用。

《周易》一书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或是“甲子”

符号做为文章的排序,又有何不可呢?(关于“六十四画符号”

的产生及《周易》一书产生之前或之后的运用,在“《周易》符号说”

里有详解)《周易》一书里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而不能以此做为《周易》是卜筮之书的证据。

“六十四画符号”

与“甲子”

符号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还没有演变成卜筮的工具。

即使从《左传》里反映史巫以《周易》筮之,那只能说是史巫的错误之举。

也正是有《左传》一书反映了春秋时期的上层人士同样把《周易》看成是一部如《诗》、《书》那样性质的书籍,而直接引用,用于阐明事理。

即不因史巫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而改变对《周易》一书义理的运用。

《周易》一书不因外在“画符号”

的使用而改变其哲学的性质。

我们从《左传》里看到春秋时期史巫用《周易》筮之,在出现的筮例中,已把《周易》里的文辞分割改称“繇辞”

,史巫已把《周易》变成卜筮的工具了。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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