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党员监督和服务工作(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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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可以帮助党员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
能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喜的雅量、见贤思齐的精神、择善而从的品格,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保证个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2.创新监督方式手段,促进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
新形势下,我们要站在时代的潮头,把科技革命与监督创新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理念的转变、科技的运用、机制的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
借鉴一些地方、部门在人民群众身边设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随手拍一键举报等做法,让人民群众监督更加方便快捷,让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处藏身。
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方便人民群众网上投诉、评价,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
新模式。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
大数据能够揭示人们以往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是促进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要总结有的地方实施“数据铁笼”
计划的经验,用大数据编织制约权力的笼子,使权力运行过程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增强监督结果可信度、说服力。
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数据库,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预防减少举报线索重复受理现象,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3.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营造鼓励监督、保护监督的环境,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监督热情。
要采取媒体宣传、干部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监督知识,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
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违法事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开展监督的习惯。
要健全落实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监督者的保护,对监督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监督保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党员是党的主体,也是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的主体。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
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基础
所谓党员主体地位,就是指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实践活动中居于主导的、决定的地位。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是充分发挥党的创造活力的重要前提。
(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所在。
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可从制度的科学完整性、党员民主意识等角度衡量,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党员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
实践证明,紧紧围绕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培养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营造党内讲真话、讲心里话的良好氛围;能更好地处理党支部同党员的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支部日常事务的积极性,激发党员的创造活力。
(2)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
党员是党的工作、事业及党的建设的主体。
党的事业的各项任务,首先要通过党员去完成;党的建设的各项措施,最终都要体现在党员身上;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着眼点理应放在党员主体上。
没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党在思想上的先进性就没有物质上的依托,组织上的先进性就没有构成要素,实践上的先进性就没有行为主体,总体的先进性就没有具体的体现。
只有党员自觉地使自己的思想、言论、行动符合党的先进性要求,党才能永葆先进性。
(3)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提高党员自身素质的重要内容。
党员的自身素质是党员政治行为能力的总和,包括主体意识、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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