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江湖之人(第7页)
甘当重罪,他人却讨便宜。
(库子)
通识各色牙行,能缉漏税钱粮,常吃无名酒浆。
诸般阻挡,瞒官却放猪羊。
(巡栏)
充徭本是乡民,承批不惯拿人,应役却非正身。
游食光棍,积年久占衙门。
(弓兵)
锡牌出入随身,雉翎斜插头巾,多半村乡揽民。
甘心招认,随衙办纳柴薪。
(皂隶)
收拾锁漋刑罚,安排吊拷掤扒,说念关津递发。
通些私话,登时打做一家。
(防夫)
只凭应付寻钱,也须接递当先,比避笞鞭向前。
总然通辩,不过养马撑船。
(馆夫)
从上述歌曲中可知,衙役人员,实也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凭借衙门中所掌公事便利,有油水可捞者;二是纯粹的杂役人员,辛勤苦劳,实是服差役。
衙蠢在元末明初即已存在。
如明太祖朱元璋就列述了野牢子、小牢子、主文、帮虎等几种,将他们都归入“逸夫”
之列。
经朱元璋的严厉整治,衙蠢问题一度沉寂。
至永乐以后,衙役又变得肆无忌惮了,从而使衙蠢再一次成为一大社会问题,衙蠢之害也就成了明代的政治陋俗。
永乐十九年(1421),明成祖朱棣在《殿灾宽恤诏》中,就说到诸衙门中的吏卒、弓兵、皂隶、牢子,“多有久恋衙门,连年不替,专一浸润官长,起灭词讼,说事过钱,虐害良善者”
。
至宣德时期,在明初即已存在的衙役“帮虎”
,又开始变得活跃起来。
他们成为一些钦差官员的鹰犬,帮助这些钦差鱼肉百姓。
一至正统十四年(1449),英宗在《南京殿灾宽恤诏》中,又一次说到这些吏卒、弓兵、皂隶、牢子,“多有积年民害,久恋衙门,父子兄弟更相出入,专一起灭词讼,把持官府,说事过钱,虐害良善”
。
成化年间,这些号称主文、书算、快手、皂隶、总甲、门禁、库子的衙役,似乎更加张狂,除了“说事过钱,把持官府,起灭词讼”
之外,还洒派税粮,“买放强盗,诬执平民,陷害良善”
。
明代官员在衙门审案(选自《人镜阳秋》)
关于衙役之害,明代奇书《金瓶梅》中也有比较形象的记述。
如在小说第9回中,就说到有一位诨名叫“李外传”
的人,专门在府县衙门前揽些公事,往来听气赚钱使。
“若有两家告状的,他便卖串儿;或是官吏打点,他便两下里打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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