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江湖之人(第6页)
馒头不吃惹身膻,世俗传名紥火囤。
所谓紥火囤,就是一些奸诈之徒,从世上这种男贪女爱的风情上面,想出一些题目来。
他们用自己的妻子,或有时压根儿不是妻子,而是用娼妓假扮妻子,装成圈套,引诱良家子弟,一等成就好事,就率领光棍打将进来,诈他一个小富贵。
此谓之“紥火囤”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应天巡抚翁大立到苏州上任,发檄给府县官员,要求他们捕治打手,严加督责,反而引起打手的变乱。
经过这一次变故,苏州打手的势力渐损,但并没有被消灭。
自此以后,打行的势力逐渐转移到松江、嘉定一带。
如明末嘉定人侯峒曾就说:“打行薮愚,敝邑为甚。
小者呼鸡逐犬,大者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
显然,在明末,嘉定县不但成为打手的渊薮,而且遍布城乡各地,势力颇为繁盛。
至明末,打行的活动也有所变化。
当时由于官府追赋急迫,百姓无法缴税,时常有挨杖之苦,于是一些无赖就专门开设“打行”
,
实行垄断,代人挨板子,而且定有时价,一般每挨一板向人收银二钱。
三讼师、讼棍与访行
讼师又叫“讼棍”
、“讼鬼”
、“扛棍”
。
说其为“棍”
,说明这些讼师颇有些无赖习气,是明代无赖阶层的一部分;说其为“鬼”
,无疑也证明这些讼师本领阔大,似乎有翻云覆雨的本事。
包揽或者起灭词讼,扛帮他人打官司,从中获利,这是讼师的职业特点。
(一)衙蠢
讼师的活动,无疑离不开衙门中的胥吏、衙役的暗中支持,而衙役人的活动,也就成为一种“衙蠢”
。
靠公门吃饭的人,在明代名色众多,除了胥吏之外,衙役之人,分别有门子、牢子、禁子、库子、巡栏、弓兵、皂隶、防夫、馆夫,大多是一些杂役人员。
明人陈铎就这些衙役人员,都一一作了歌曲,予以描述,最能反映这些衙役的生活乃至习性,详细引述如下:
描眉掠鬓精神,铺床叠被殷勤。
献宠希恩事因,虚名承认,看门那里看门。
(门子)
当官待立公堂,归家欺侮街坊,仗势浑如虎狼。
军牢名项,一生那到监房。
(牢子)
巡更不离梆筹,收监先讨灯油,作伴常陪罪囚。
牵枷扯杻,逐朝不得停留。
(禁子)
赃罚常有收积,官员自判封皮,出纳虚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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