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人观念与生活的变迁(第7页)
,就是指水、火、盗贼、县官与恶子。
从其本意来看,佛家显然也是主张“散财”
,藉此积善。
此外,明代普遍流行的佛教的善、恶观念也无不是为了支持一种“成人”
之美德。
如月峰和尚就说:“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
如何在成人与自在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明末学者陈龙正以三句比较粗浅的话给以表述,这就是:“富贵的,大家放宽些;贫穷的,各人要安分;中等人家,不要奉上欺下。”
这显然是基于明代社会阶层的基本分布以及由此而来的不同社会阶层的心态差异。
传统社会的分层,无非就是三等:富贵、贫穷、中等人家。
各自的社会境况,决定了他们各自的心态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
富贵的除了骄人之外,甚至为了追求更大的富贵,可以做出刻薄人的行为;贫穷的看到那些富贵人的生活,总会生出一些不安分的想法,甚至产生那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或者“彼可取而代之”
的念头与行为;而那些中等人家,见了比自己强者就奉迎,而在那些贫穷者的面前,又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在晚明,人生适己的观念正在蓬勃发展,而成全他人的观念也是如火如荼,两者虽然有重大的冲突,却又都在适应着当时的社会现状,并全都落实于社会的实践之中。
晚明社会在各个层面的世俗化特点,以及以行善为目的的“同善会”
的广泛盛行,
无不说明了晚明社会的复杂性。
所有这些善观念及其实践,显然又与传统的财富观念是桴鼓相应的。
传统的观念认为,人从禀受之初,他所该得的财帛、金宝都是有“分限”
的,也就是命中财物皆有“定数”
的观念。
这犹如载重量为万斛的船只,只可容纳万斛,如果超载,船就会沉没。
于是,像唐朝人的小说中,就出现了“掠剩使”
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的财物稍过其分限,上天就会派一个使者下来,将其多余之财掠去。
而明代民间一直也流传一种“散财获福”
的说法,其目的无非是倡导一种“好义而疏财”
的风气。
四自我的扩展与个性化生活
自古以来,就有成就大事者不拘小节一说。
但从理学的人格修养来看,一个完美人格的取得乃至达到圣人的境界,其实必须从小节做起。
王阳明心学的崛起,似乎改变了明代人们对“行检”
的看法。
史料记载,王阳明极喜“座中有妓,心中无妓”
这句话,时时加以称道。
于是,他的门人多蔑弃行检。
有人不解,就问为何,这些人却有自己的借口,说:“吾心原未尝动也!”
显然,明朝人已从时代的需要出发,对“大节”
与“细行”
之间的关系作了重新的阐释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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