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明代社会生活图片 > 第四节 明人观念与生活的变迁

第四节 明人观念与生活的变迁(第6页)

目录

就众人而言,不过是径行直前,直接就是“趋利避害”

;而圣人则在趋避中有回折。

细玩其言外之意,显然也是承认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

晚明士人的行为及其生活实践,无不证明了这些观念的出现,有着深厚的社会生活土壤。

即以名为例,当时的士人在年才俱盛之时,往往以游冶放佚为倜傥,挥金挟妓,使酒骂人,自谓“无损于其名也”

天下之人一旦惟利是趋,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了对仁、义的蔑视,即所谓的“视仁义为土芥,不复顾”

人们既然将蔑弃仁义之事视为惯常,随之而来的则是蔑弃君亲。

这一点毫无疑问,也确实为晚明社会的演变事实所证实。

所有这些,都被传统的人士视作“大乱之兆”

相对于传统的伦常而言,晚明社会中所出现的这些言论与行为,无不是大乱之兆。

但若细究明朝人的生活及其观念的演变,却又能找到其内在的规律,是一种适应社会、时代的新观念乃至新生活。

三人生自适的观念

毫无疑问,李贽开创了人生自适观念的先河,使这种生活的观念一时风起云涌,并在晚明社会中掀起轩然大波。

他说:“士贵为己,务自适。

如不自适而适人之适,虽伯夷、叔齐同为淫僻;不知为己,惟务为人,虽尧、舜同为尘垢秕糠。”

他甚至公开宣称,“我以自私自利之心,为自私自利之学,直取自己快当,不顾他人非刺”

这是适应晚明时代的真正的“自由”

精神,而且与狄百瑞(WilliamTheodoredeBary)通过区分宋儒以来“为人”

与“为己”

之学而得出的所谓的“自由传统”

迥然不同。

这种观念显然得到了当时一些士大夫的响应。

如梅国桢也说:“人生自适耳。

依凭轨迹,外张名教,酷非所屑。”

这当然是一种个人自私的见解,而其极端的发展就是一种“不知足”

的精神追求。

事实上,在晚明商业化浪潮的冲击下,“成人”

与“自在”

之间确实已成为一对相当突出的矛盾。

明代的俗语就说:“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其意无非是说,人生在世,哪个是自在受用的?这正好与上面的“人生自适”

的观念成一鲜明的对比。

在中国流传的佛书,其中就有言:“积财不散者,自己无份,五家子有份。”

佛家所谓的“五家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