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人观念与生活的变迁(第4页)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所谓的家长,就是一家之君。
家长被称为“严君”
,就是因为他们必须担当起既使一家之人欢爱而敬重他,又使一家之人对他有所畏惮的职责。
这是传统的齐家之道,也是将生活贯穿于家常之中。
到了晚明,齐家之道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随之生活的观念与内容也发生变化。
从“家常”
而言,出现了一种从“齐家”
向“治生”
的历史性转向。
这就是说,很多家长已不再讲过去所一直奉行的齐家之道,而是转而以治生为急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无论是儒家之戒声色货利,佛家之戒色声香味,还是道家之戒酒色财气,其终极的归宿都是要达到“无欲”
这么一种境界。
从本质上说,儒家也是一种快乐文化,如将“仁”
当作己任,死而后已,这是一种大担当;希望达到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的理想境界,并视此为自己的一大快乐。
但儒家所谓的“大快乐”
,是一种利他主义的东西,而不是利己。
从明朝人的生活观念来看,所谓生活的享受,从其观念的层面来看,则完全是一种享乐主义,而这种享乐或者说快乐,其实也可以析为“世乐”
与“世外之乐”
两种。
正如公安派文人袁中道所言,一个人如果处于繁华之中,还能做到不忘清净之乐,或者说处于寂寞之中,却又能断绝繁华之想,这当然属于上根之器,但实在很难做到。
而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假若“世乐”
可得,就享受这种世间之乐;如果世乐不可得,就只好去寻“世外之乐”
。
从物质的层面来看,晚明生活的享乐化,又可析为俗、雅两个层面:世俗百姓所谓的愉快,无非就是喝酒、赌博,有二八佳人作伴,也即一些物质的享受与娱乐,诸如:兰膏明烛,二八递代,徘徊于觞俎之间,穷日夜而不能自休;叫枭盱卢,挪手交臂,离合于一枰之上,掷百万而不满其一睨。
稍为清雅并喜欢鉴古玩物之人,看到这些,就会说:“此何其垢且浊也!”
于是,就追求一种清雅、旷达的生活享受,无非就是收藏书画、古董,弈棋弹琴,甚至招邀一些游伴,与名山胜水为侣,过一种清适的生活。
尽管生活的享受有清、俗之别,但其根本的特点则是一致的,这就是明人焦竑所说,都是“狥物”
,“丧己以逐物”
。
这是明代生活内容趋于享受化、世俗化的最大特点。
二穿衣吃饭与人伦物理
按照传统的观念,神龙灵变不测,见首不见尾,但不免也有被人可制之处。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有欲”
。
只有圣人才能做到“无欲”
,所以世间一切可喜可爱之物,莫能将他牵引、笼络,即使造化也无法将他“范围”
于内,更不用说人与鬼神了。
而所谓的“欲”
,也不仅仅是指“声色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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