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方与明代社会生活(第10页)
这就是两者的差异点。
这种差异同样反映在城、乡之间的居室差别上,城市的富宦人家,往往都是高堂光厦、雕梁画栋;乡村却只是茅房草屋,仅仅遮蔽风雨而已。
城里人与乡下人之别,并不能证明城市与乡村是两个完全隔绝的区域环境。
恰恰相反,农村和城市互为背景:我创造你,你创造我;我统治你,你统治我;我剥削你,你剥削我。
以此类推,彼此都服从共处的永久规则。
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所说:“沙漏可以翻个儿:城市使乡村城市化,乡村也使城市乡村化。”
城市和乡村从来不会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同时兼有分离和靠拢、分割和集合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事实确是如此。
城市需要农村劳动力的补充,而农村中失去土地并从土地中分化出来的农民,也需要被城市所吸纳。
农民为了求得生存,他们甘愿背乡离井,远走他乡。
但每当他们衣食有着落,或者富贵发达之时,他们同样会回乡寻根,乡土观念依然很重。
这就是说,农村人口流入到城市并成为城市平民之后,并未割断与农村的联系。
传统的农民意识在市民中依然根深蒂固。
尽管他们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但终究无法脱离农民意识的拘囿。
市民与传统的农民在文化兴趣上有诸多的雷同之处:他们虽不愿对朝廷规范的官方祭祀活动表示尊敬,却与农民一样,对民间的宗教祭祀活动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佛、道信仰以及民间诸神信仰在这些人中仍然十分流行;他们对儒家经典虽无多少好感,对孔孟或儒家的先贤不屑一顾,却对于流传于民间的戏曲、小说乃至民歌兴味盎然,对梁山泊众绿林好汉肃然起敬,对关云长这样的忠义人物也顶礼膜拜。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换言之,城里人虽已游离于土地,却无法摆脱传统的农业社会以及基于这一社会之上的大文代环境的控制。
与此同时,乡村也离不开城市,并从城市中获取部分的好处。
明代的乡村也存在着部分城市化的倾向。
尤其是江南大量市镇的崛起,更对农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在市镇中,人口积聚日渐增多,商业日趋兴旺、繁盛,有些甚至吸引了四方客商。
由于市镇与乡村在地缘上的接近,这就使得乡村农民同样接受到了商品经济的洗礼以及城市季风的吹拂。
市场的竞争,部分开启了农民的愚钝,使他们变得精明起来;市场经济下所产生的奢华生活及其习俗,更使一部分农民对乡村生活感到厌倦而走向城市。
毫无疑问,明代城市并不如过去一般的论者所言,是一个保持传统文化的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逐步产生市民文化的开放的系统。
一些官宦士大夫、商人贪图城市繁华的世俗生活,纷纷在城市修建园林、别墅,号称“城市山林”
,藉此在城市安度晚年;更有一些乡居地主,也就是居住在乡村的土地占有者,在他们所拥有的土地达到一定的数目,或者有了功名以后,也开始向往城市的生活,向城市徙居,导致在明代中期以后出现特殊的“城居地主”
,也就是居住在城市却又在乡下拥有并经营土地的地主。
无可否认的是,土地占有者的居住处所的变化,也就是城居抑或乡居,对人们的生活、观念乃至风俗起着截然相反的作用。
土地的主人长期居住在他们的乡村土地上,固然可以使乡村得到某些好处,可是那种在交通不甚发达的时代,乡居生活使人们跼蹐于穷乡僻壤,没有多少机会见识世面,与别人交流思想,并推动意识的发展与创造。
因之,有限的知识阶层的城居生活,实际上为市民文化的诞生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环境。
城市文化的繁盛,不断地荡涤着乡村文化中的沉积物,使闭塞的乡村逐渐开放。
与之相应者,乡村生活与文化的开放与否,不但决定了城市生活与文化的盛衰,而且制约着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向近代化。
三生活风俗的地区差异
生活风俗的地区差异,并不仅仅限于南与北,有时即使是在同一地域之内,却因不同的府、县,其民间的习俗就有很大的差别。
不妨详引一些例子如下:
苏州和湖州同属江南,又同处太湖之滨,但风俗上颇有不同。
湖俗俭朴,湖州人又务本力穑。
湖州有水晶宫之称,荷花盛丽,但湖州的士人见此美景,也只是寻常之物,不知其中的乐趣。
同样的景色,如果放到苏州,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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