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方与明代社会生活(第14页)
生活在贵州之民,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土著,即文献所谓的“蛮夷族类”
,另一类则是从中原迁徙而来的汉人。
在贵州的汉族移民中,也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旧人”
,多来自腹里中州,在明代以前或仕宦,或经商,到了贵州,岁月一久,也就定居下来。
第二种是“洪边宋家”
,最早也是中州人的后裔,但已长期居住在边徼。
因这些人是随宋宣慰司同来,故称“洪边宋家”
。
第三种就是“卫人”
,是明代从内地调至边防戍守的军士,或从内地迁谪而来,包括中州、江南、楚、吴、闽、湖湘等地。
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显然导致了民族间生活乃至风俗的互相渗透甚至融合。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献所谓的“用夏变夷”
,内地习俗开始影响到边地少数民族。
如花犵狫族,有些人靠近城市居住,“衣服语言,颇易其习”
;思南府,“蛮獠杂居,渐被华风”
;朗溪司的峒人,“近来服饰,亦颇近于汉人”
。
至于从江西、四川、湖广来的商人、流徙罢役或逋逃之人,为人大多奸诈,到了贵州以后,“诱群酋而长其机智,而淳朴浸以散矣”
。
二是汉人“见变于夷”
,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受到了少数民族风俗的熏染。
如安庄卫的卫人,因久戍边境,“习其风土之气性,颇强悍”
;乌撤卫的卫人,因久处边幅,“强悍凶狠”
,显然也是风土所致。
在西南的其他地区,由于移民或侨居之民的增多,这种民族间风俗的互相影响也同样存在。
云南自明初平定以后,明太祖尽徙江左之民以实云南,其结果是当地的衣冠文物、风俗语言,“皆与金陵无别”
。
云南定远的“白罗罗”
之族,史载其“近年以来,稍变其故俗”
;云南蒙化府的边城居民,“会饮序齿而坐,婚姻必察性行,皆非前代之故习矣”
;云南平溪卫地方,在宋、元以前,就是土彝杂处,但自明代设立平溪卫之后,“语言服习大类中州”
;广西南宁府,旧俗信巫鬼淫祀,病不寻医,婚娶不依古礼,但后来也是“圣化渐磨,人文丕变,冠婚丧祭多本文公家礼,病始知医”
;四川营山县旧俗,大多近古,淳朴犹存,但因后来侨居人口半于土著,于是“民情多不务实,健讼者时有之”
。
海南琼州,在明代也算地处边徼,但在婚礼、铺床、婚迎、见庙、奁篚、器用、添箱、复脸、朝数、会亲这些习俗上,却“多同中州”
。
究其原因,这是因为琼州营居之人,多属于“戎籍”
,而他们也大多来自各方,诸如苏、浙之人,河之南北之人,福建与广东潮州之人,以及后来中原各处官吏发配到此地,最后“会染成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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