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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方与明代社会生活(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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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贵州之民,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土著,即文献所谓的“蛮夷族类”

,另一类则是从中原迁徙而来的汉人。

在贵州的汉族移民中,也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旧人”

,多来自腹里中州,在明代以前或仕宦,或经商,到了贵州,岁月一久,也就定居下来。

第二种是“洪边宋家”

,最早也是中州人的后裔,但已长期居住在边徼。

因这些人是随宋宣慰司同来,故称“洪边宋家”

第三种就是“卫人”

,是明代从内地调至边防戍守的军士,或从内地迁谪而来,包括中州、江南、楚、吴、闽、湖湘等地。

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显然导致了民族间生活乃至风俗的互相渗透甚至融合。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献所谓的“用夏变夷”

,内地习俗开始影响到边地少数民族。

如花犵狫族,有些人靠近城市居住,“衣服语言,颇易其习”

;思南府,“蛮獠杂居,渐被华风”

;朗溪司的峒人,“近来服饰,亦颇近于汉人”

至于从江西、四川、湖广来的商人、流徙罢役或逋逃之人,为人大多奸诈,到了贵州以后,“诱群酋而长其机智,而淳朴浸以散矣”

二是汉人“见变于夷”

,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受到了少数民族风俗的熏染。

如安庄卫的卫人,因久戍边境,“习其风土之气性,颇强悍”

;乌撤卫的卫人,因久处边幅,“强悍凶狠”

,显然也是风土所致。

在西南的其他地区,由于移民或侨居之民的增多,这种民族间风俗的互相影响也同样存在。

云南自明初平定以后,明太祖尽徙江左之民以实云南,其结果是当地的衣冠文物、风俗语言,“皆与金陵无别”

云南定远的“白罗罗”

之族,史载其“近年以来,稍变其故俗”

;云南蒙化府的边城居民,“会饮序齿而坐,婚姻必察性行,皆非前代之故习矣”

;云南平溪卫地方,在宋、元以前,就是土彝杂处,但自明代设立平溪卫之后,“语言服习大类中州”

;广西南宁府,旧俗信巫鬼淫祀,病不寻医,婚娶不依古礼,但后来也是“圣化渐磨,人文丕变,冠婚丧祭多本文公家礼,病始知医”

;四川营山县旧俗,大多近古,淳朴犹存,但因后来侨居人口半于土著,于是“民情多不务实,健讼者时有之”

海南琼州,在明代也算地处边徼,但在婚礼、铺床、婚迎、见庙、奁篚、器用、添箱、复脸、朝数、会亲这些习俗上,却“多同中州”

究其原因,这是因为琼州营居之人,多属于“戎籍”

,而他们也大多来自各方,诸如苏、浙之人,河之南北之人,福建与广东潮州之人,以及后来中原各处官吏发配到此地,最后“会染成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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