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ldo;‐‐正是如此。
&rdo;
我低声附和以后,乘机提出问题:
&ldo;根据从地下室延续至一楼的血脚印,不能判定特定的凶手吗?&rso;
&ldo;凶手是穿着拖鞋走路的,脚印实际上是鞋印。
&rdo;k女士立即回答:&ldo;这脚印从地下室延伸至一楼的浴室。
在那儿,发现了有被水冲洗过血迹的拖鞋。
&rdo;
&ldo;凶手可能是去浴室冲洗作案时溅在身上的鲜血吧。
从现场走到浴室,为了不留下自己的光脚血印,特地穿上拖鞋。
&rdo;
&ldo;对,正是如此。
凶手脱下j的拖鞋,穿到自己脚上。
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伪装工作,说明他们具备足够的知识和判断力。
&ldo;
大概是从电视上的推理影集中学来的吧。
在阴郁的气氛中,我继续提出问题:&ldo;现场有否留下指纹或其他人的足迹呢?&rdo;
&ldo;找不到清晰的指纹或足迹。
&rdo;
&ldo;为什么?&rdo;
&ldo;发现尸体后,四个人在现场乃至现场附近到处乱跑、乱摸,故已无法清晰辨认指纹和足迹了。
在被认为凶手冲洗身上血迹的浴室里,情况也一样。
或许,凶犯早就料到发现j尸体后必然出现混乱场面,但也可能凶手杀人后已抹去自己的指纹和光脚脚印等痕迹。
我以为任何一种可能性都存在。
&rdo;
对k女士的解释,我唯有连连点头。
但此时脑际叉浮现出一个问题:
&ldo;没有考虑过外人作案的可能性吗?&rdo;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