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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异闻八第五章 我的愿望(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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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赌一把,我神经质而茫然地望向他,表情到位,和任何一个精神病患者无异。

果然,他很默契地配合着我的表演,并从药房的朋友那里,找到了养母私自购买致幻剂的有力证据。

而我体内残存的LSD成分,足以因蓄意谋杀罪把母亲送进监狱。

我谋杀弟弟的案件,以及爸爸妈妈都是我的养父母的隐情,也被披露出来。

那段我被催眠的视频虽然不能当作呈堂证供,可是作为权威精神科医师的病例,仍然具备极高的说服力。

一个疯女孩误杀了多次强bao自己的父亲。

呵呵,一则多么具有话题性的社会新闻。

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的女权主义人士纷纷为此奔走相告。

一时间,全国的纸媒和各大网站,都在转载这样一个颇具猎奇色彩的爆炸性新闻,舆论将事件推向高潮。

一个可怜的养女,长期被养父性侵。

血气方刚而又少不经事的弟弟,不堪忍受这样畸形的关系,要保护姐姐,杀了父亲,却反被父亲杀害。

作为唯一的目击者,女孩在这场凶杀案中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加上长期精神压抑,得了精神病,表现为妄想和失忆。

养父为逃避法律责任,趁机将罪行转嫁到养女身上。

养女被迫接受为期三年的精神治疗,出院以后,仍然无法逃脱养父的魔爪和养母的蓄意谋杀,终于在致幻剂的作用下,砍死了她那丧心病狂的养父……

这世间,从来不缺少盲目从众的热心肠,却少有去伪存真的冷头脑,所以民意是如此容易被媒体操控。

一时间很多民众为此义愤填膺,评论转发、捐款、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甚至还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企业家,专门为我聘请了一位战无不胜的金牌律师。

一个月后,法院公开审理,养母以故意伤害和间接致死他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由于我有长期精神病史,同时被养母胁迫服用了过量的致幻剂,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个人的行为不受控制,为非刑事能力责任人,享有免责权,当庭无罪释放。

但要接受一定时间的精神治疗。

走出法庭那天,是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第一次彻底地站在光明之中。

张医生跟在我的身后,他从来没有问起过杀害养父那晚,我是否真的全无意识。

而我,也默契地没做任何解释,那场蓄意谋杀成了我们共同守护的秘密。

我们紧紧拥抱,彼此勉励,像枪林弹雨中幸存的战友。

这场战役,如果没有他,我只能破釜沉舟,落得个鱼死网破的下场,是他的鼎力相助,才让我得以全身而退。

这份恩情,我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来报答。

……

一年以后,我离开精神病院,考取了B师大的心理咨询师专业,那是心理专业全国最顶尖的高校。

硕士毕业后,我如愿成为张医生的同行。

从业多年,受理过上百起性侵后心理重建的CASE,为许多有过同样遭遇的少男少女,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心理援助。

也许那是一条很长很长的甬道,可是只要有命活下去,总会出离,有生命力,然后迎来光明。

在引领他们走出黑暗的旅程中,我也不知不觉疗愈了自己。

尼采说过:“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我便是那与恶龙对峙过太久的屠龙者,每当我面向阳光,仍会露出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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