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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掌盘一(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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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依靠着背景,竟都能将真正能办事的自己踩在脚下。

他虽懦弱,却也不忿。

想着平日里时常为些琐事而为那些个比自己小上一轮甚至更多的黄口孺子教训教育,仍不得不忍气吞声、笑脸逢迎,以致自扇耳光。

好多次,他都在半夜惊醒,自怨自艾,一宿不眠。

这种憋屈的日子,他过了将近二十年!

“朝廷无眼,遂使竖子得势!”

这是他时常在心中大声疾呼的话。

白云苍狗,人生无常。

正当他心如死灰,准备接受庸庸碌碌,永为人下的事实时,命运忽然就发生了转机。

一开始,他确实只是为了活命投降了赵营。

然而慢慢的,他发现,自己在贼中活得竟比县中滋润。

赵营草创,营中武多文少。

他入伙早,在投诚文吏中有地位,又擅长办实事,真个是如鱼得水,舒服自在得多。

这里没有什么背景不背景的,大家都是苦哈哈出身,重行动而不重形式。

只要能办成事,就能被人认可,就能向上走。

向上走,这三个字多少年不曾出现在他心中了?直到被赵当世委任为掌握后司数百人的二把手,他才赫然发现,原来这三个字一直都烙印在自己的心底。

死寂的心绪,复又悸动起来。

做一事,像一事。

这是何可畏的座右铭,自己光棍一个,烂命一条,了无牵挂,既做了贼,也得做大。

否则一如从前,卑陋如蚁,那可真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自己。

虽然现在在赵营中还不太被诸将瞧得起,好歹也混了个实职不是?春色满园关不住,只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抓住机会,逐渐将才能展露出来,他有信心,终有一天,赵当世和赵营的那些老粗会发现自己的价值。

人一被逼,就容易激发出潜能。

何可畏在加入守城之前也没料到会这么得心应手,难道,自己天生就是个做贼的料?他苦笑一声,少时读的那些圣贤书都读到屁‘眼子里去了。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很快被另一个想法取代:去他娘的圣贤,圣贤能保我命?圣贤能饱我肚?圣贤能暖我身?还亏得是自己读书不认真,没像那些个上官般读傻了脑袋入了魔,否则,在澄城就真得跟着他们一起去见圣贤了。

活着,比什么都好。

想了一大通,何可畏脑袋中的思绪有些冗杂。

他使劲摇了摇脑袋,集中精神。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目前最要紧的还是保住大获城。

激烈的炮鸣再一次入耳,不必看,定是官军又开始攻城了。

他一边加紧督促搬运器械的兵士,一边向内挪了两步,以免被偶尔飞越过城垣的箭矢、瓜锤、飞镖等物击伤。

在他的监督下,城内任何有守城价值的物什都被搜罗起来,不断向城垣上运。

为了补充阻塞道路的檑木兵士们甚至拆除了城内的几座建筑。

瘦弱的王来兴不住挥舞着腰刀。

他身量太小,没有合适的甲胄,赵当世特意挑了件最小最紧的棉甲给他,但还是不合身。

反复摩擦下,腋下、脖子、肩头都被磨得生疼。

他在几名兵士的团团护卫下躲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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