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依红傍粉怜香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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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何必与这等人计较?不若还是上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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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那陈姓的侍妾,就低声向着丁一这么说道。
倒不是怕事,而是觉得没趣。
她虽是家族里的庶出女儿,但论起辈份,和陈循还是五服内的,能叫得了陈循一声伯父的。
其他三位基本也是差不多,别说丁一在这里,就是靠她们四人之中随便一位,也不至于怯了知府的儿子。
都是官二代嘛,拼关系、拼家里的官帽子,怎么说也是能跟首辅、六部尚书这级别攀上亲戚的,会怕一个知府的儿子?何况这事还是占着理。
丁一却就微笑着按了按她的手,对她笑道:“一件事办好再办另一件吧。”
他来这诗会,本来就是要收罗人才的,不是收罗人心的,是人才。
现在就走,那真的就是白费了功夫。
收罗人才做什么?美洲、非洲那一大块地方,总要有地方官去管理啊,才叫做殖民啊!
要是跟大明一样,搞宣慰司,宣抚司,小国国王来了,就给封个官,没事能朝贡,回礼还占人家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头,那叫什么殖民?那占的地方越多,亏得越多吧。
丁某人可没有这么干的打算。
甚至,丁一压根就不打算在海外搞什么议会式的结构。
殖民政府搞什么议会?这玩意得和山姆学习,国内国外是两回事,殖民地就是尽可能剥削,各种文化侵略、价值观侵略。
国内就好好当灯塔,这才是高明的手段。
那么,让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去当殖民地总督合适。
还是让一位读书人去做这个职位合适?当然可能有个别大字不识的农民能干得比读书人好,但总归来说,有功名的读书人,至少大概率上来说,管理一个城市,还是要更为有效一些,执行丁一这边发布的政令。
也会更有力些。
或是更直接些:剥削起原住民来,会更为隐蔽和有效。
这才是丁一为什么要笼络这些读书人的根本。
李大公子能受这些读书人的追捧,也不单单他是知府的儿子。
此人在严州是有不错的文名,相比起来,要比王平之这位同知公子强出许多。
而且王平之考了两回进士都落榜,李大公子却是还没去考。
大家都认为。
以李大公子极为敏捷的文思,进士的希望,是要比王平之大得多的。
此人行在楼梯上,踏了三步,便开口呤道:“芹川邻大坞,碧水接山都。”
芹川边上有个地方,就唤作大坞,来的路上就摆了两回渡。
这一句倒是切境,只见他又行走两步。
又接着呤道,“霜白孤骚客,残黄伴瘦驹。”
这是说秋凉之色,倒也不算无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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