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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写小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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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前世是丝,这一辈子尽管起点高,还是有点前怕狼后怕虎的感觉,太失败了?难道我就这么土鳖?”

王梦自言自语的想到。

“不行,我要做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才行。”

王梦猛然想到。

然而,抓耳挠腮的考虑了好久,该干点啥呢?

“要不全方面发展,写个小说,当个作家试试?刷一下逼格。”

王梦又想到。

考虑了好久,觉得还真行。

情不自禁的就写了起来。

其实属于前世小说看多了,想写个幸运儿的丝逆袭。

“废柴,被人看不起,女朋友跟人跑了,傻得离谱被人经常骗,嗯,不错。”

王梦嘀咕着,在电脑上码了起来。

“不过,这样太憋屈啊,书迷要看的爽才行,这么傻,带入了之后会不会被骂死?”

王梦又犹豫了。

思前想后好久,想到了打脸装逼,不过这样不好,会被很多人骂没内涵。

“要怎么办?”

王梦为难道。

前世倒是看过不少小说,而且很火的那种,王梦脑子不是人,也都记得起。

但是前世‘逼格’太低,喜欢看网络小说,不喜欢看人生标杆的那种小说。

自己现在的身份,写那些无脑的打脸小说,太掉‘逼格’了。

“怎么办?”

“对了,这样写?尽管傻,尽管废柴,尽管女人跟别人跑了,但运气逆天,上帝的宠儿。

主角不去教训那些欺负主角的,但老天爷会帮主角收拾他们。

无形的装逼那种,这种才致命。”

王梦想到。

“出生在七八十年代,一个智商75的低能儿,阿牛,父亲是混蛋,老妈带大的。

走路都不利索,老妈细心呵护,在学校里老是被欺负,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静静(呃,不要问静静是谁?),为了不被欺负,学会了跑的很快,一定要跑得快,毕竟人类祖先千万年来进化出的最佳逃生手段就是跑,咱不能忘本不是?

尼玛!

这么惨,不行要慢慢的改变一下,要不太憋屈,书友看不下去了。

嗯,由于跑得快,不小心跑进了田径场,又不小心把运动员气的翻白眼,因为跑不过。

结果运气逆天的得到了大人物的青睐,成为了著名的跑步运动员。

也因此上了大学,又因为跑得快,当了消防员,一干很久后,87年恰巧遇到了兴安岭大火,参与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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