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女子公寓7
警方努力追查胡和静在地下室楼梯遇见的包头巾女子的行踪。
这女子的打扮相当引人注目,衣服是鲜丽的红色与绿色。
因此,如果她从地下室上来就到外面而被人看见的话,目击者一定会记得她。
然而,却查不出目击者。
站在不远处谈话的邻人也表示没有看见。
此外,男子公寓那边有人开着窗,在窗前弹奏曼陀琳和聊天,这些人应该也会看见,但他们同样说没有看见。
虽然如此,也不能断言这女子没有从公寓玄关走出外面的道路。
因为公寓院子电灯装设不均匀,所以有些地方灯光照射不到,成为黑暗地带。
假使这女郎存心躲避,拣黑暗的地方走,从上面的窗口就看不见了。
警察也在相同的时间,试验性地从公寓窗口俯视。
只有两三盏电灯沿着道路排立着,投下光圈。
这部分的光亮反而阻碍了其他部分的视野。
此外,院子种植着五、六棵杉树,从上面往下看,杉树枝挡住了道路和草坪。
既然如此,到外面的马路时,应该会有人看见。
可是,却找不出看见的人。
这条路往前走二百米左右时,就到了车辆往来十分频繁的大街道。
这里行人多,车辆密,衣着鲜艳的女人不会没有人看见才对。
然而,尽管警察努力搜索,仍然找不出看见她的人。
这条大街有许多流动性的出租车。
假定这女子从地下室的浴室出来,在上楼梯之前遇见胡和静,其后就宛如走在无人地带,从玄关到院中小道,从院中小道来到大街拦出租车离开,那么,从这里走出后就应该有发现的人。
警方通过出租车业者的协助,进行调查,却查不出有哪一辆出租车载过这种打扮的女子。
地点已经知道,而且衣着是一眼就给人留下印象的鲜艳色彩。
所以司机不会不加以注意。
看见那女郎的人只有胡和静,因此开始讨论这件事的真实性。
不过,除非胡和静是凶犯,否则没有理由说谎,而她不可能是凶犯。
刑侦支队决定重新调查赖妙香。
她有正当的不在现场的证据,所以倒不是把她视为嫌疑,而是作为追查凶犯的有力线索。
换句话说,搜查愈无法进展,愈盼望从她的证言中找出线索。
问多少遍都一样。
刑警的反复盘问惹得赖妙香大光其火,我知道的,只是最初说的那些而已,其它再问什么,我都不知道。
然而。
刑警们知道赖妙香计划设立新娘学校,因此绕着圈子,婉转地提出这事时,她马上说:对对,这事以前就在计划了,因为我总不能一辈子当教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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