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四节 庭审(第2页)
一排从警政培训班里调来的警察学员们肩并肩的站在法庭的墙壁边,虎视眈眈着人满为患的旁听席。
将近9点的时候,一名警察大声喊道:“请保持安静!
把烟熄灭!
起立!”
随着一阵凳子拖动的乱响,主审法官许可从座席后面的一扇门走了进来。
许可身穿最新订做的法袍,袍子是英国式的款式,纯黑色,胸前有一狴犴的坐像,头戴黑色的宋代款式长脚幞头,显得中西合璧,威风凛凛。
众百姓顿时叹服,有的人甚至腿脚一软的跪了下去。
许可手持一本巨大的黑色皮革面的法典,上面烫金字写着《澳宋律》,充分的显示着他手持法典所代表的法律尊严。
许可用一种庄严的神态登上了最高处的法官座位,看着大家都望着自己,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当法官的感觉不错么。
就是这奇怪的长脚幞头的摇晃感有点不适应。
许可拿起小木槌往下一击:接着用拖长的低音让法庭保持安静:“现在开庭!”
接着,倒霉的小伙子被警察带进了法庭,站在被告人的席位上,照例按照程序验明正身。
旁听席上响起来第一阵议论声。
大家对这案子里“奸夫”
居然没有一起出场感到诧异。
而最要紧的“本夫”
也没有出现。
不少人甚至觉得失望――要知道审理通奸案对百姓们来说一贯是富有娱乐性的。
现在居然只有一个“奸夫”
出场。
按照诉讼流程,照例由地区检察官首先发言。
安熙从公诉人席位上站起来的时候有点颤颤巍巍的――大概是紧张。
许可知道此人的专业水平堪称“滥得一b”
,许多基本基本的法条都背不下来,法学会好几个人都说此人自称是法学学位获得者,但是怎么看都是一个不用功的成人法律本科的学生。
要不是他靠着为马甲鞍前马后的跑来跑去,为法学会出力甚大,法学会恐怕根本就不会收此人。
尽管是照着稿子念,安熙的发言还是磕磕绊绊。
他首先阐述了整个案件的过程,包括通奸的事实,并且分别呈送了各方口供的笔录。
笔录由一一念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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