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高中生的奋起(第5页)
这个攻击者也许没有何闻笛那么隐蔽,突袭的速度却并不逊色多少。
——大概,是刘建军的“俊足”
踢技。
他的那招是血统技能。
换句话说,是他天赋的能力。
与何闻笛临时学会的全集中呼吸法不同,而跟“无光瀚海”
更加类似。
是本能就知道怎么用,完全不拘泥招式的,“属于轮回者自己”
的技能。
虽然刘建军的灵巧属性比何闻笛低,但真实的战斗中,经验的重要性不亚于属性。
因此,面对着一些慌乱的枪手,他取得的战果并不比何闻笛差多少。
——看来,右边那五个,他们俩几下就能解决了。
何闻笛思考着,四足并用往前爬行,锁定了左边最后一个枪手的位置。
这次,不是用刀,而是保持了一段距离,维持潜行状态。
从怀里掏出,小时候玩惯了的弹弓。
蹦!
并非弹丸,而是飞射的淬毒梭镖。
插入最后一个枪手的胸膛中,把他的生命带走了。
——总算解决了杂鱼们,也没受太大的伤。
最大的功臣,应该是把蛇引走的水晶。
否则,光是应付蛇的扑击就手忙脚乱,这些杂鱼枪手也能从容地,像打野鸭一样收割四人了。
何闻笛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可以去支援水晶了……
然而——
当!
金属交击的声音,从许乐那儿发出来。
“该死!
建军,快回来!”
是白面高中生仓皇的喊叫,他似乎连滚带爬地,从原本的架枪位置上逃离。
“用雾隐藏自己吗?无聊。”
——响起了青年懒洋洋而又冷漠的声音。
“火莲!”
刷的一声!
一人多高,通体缠绕着火焰的大剑,在雾气中划出一道鲜红的扇面。
这道火的热量驱散了浓雾,视野变得清晰了。
出现在何闻笛眼前的,有三个人。
一个是手里的枪已经被劈成两半,一只手拎着弹夹,另一只手上挂着扳机的许乐。
一个是怒目圆睁,飞奔着往回赶的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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