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 兄弟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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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团的正使叫做小笠原长行,乃是幕府的“老中”
;副使有两位,一位叫栗本锄云,衔头是“外国奉行”
,一位叫小栗忠顺,衔头是“军舰奉行”
。
“老中”
是幕府的最高行政长官,辅助征夷大将军处理一切政务,大致相当于中国的军机大臣。
和军机大臣一样,“老中”
也不止一位,常设三至四名,地位最高的叫“大老”
,犹如中国的军机领班。
不过,“大老”
不是常设职位,安政七年,即1860年,“樱田门之变”
中,大老井伊直弼被刺死,之后幕府就没有再任命“大老”
了。
“外国奉行”
即相当于“外交部长”
,“军舰奉行”
即相当于“海军部长”
。
使团带来了幕府正式请求中国出兵“助剿”
的国书,以及天皇准许幕府向中国提出这个请求的“敕许”
;幕府指授使团签署抵押借款协议的授权书,还有德川家茂写给关卓凡个人的亲笔信。
按照日本的幕藩体制,天皇是不可以直接和外界、当然也包括外国打交道的,什么话都得幕府和外面去说,签了协议,再跑到京都去请天皇“敕许”
。
乍一看,这个“幕藩体制”
,和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颇有相似之处:幕府是政府,天皇是国家元首,“虚君”
,“敕许”
——就是签个字,不过是履行通过法案的最后程序。
但实际上,两者根本不是一码事。
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君主和政府是二而为一的。
政治体制是一元的。
签署法案是君主的法定义务;但“幕藩体制”
是一种纯粹的二元政治结构。
在法理上,天皇和幕府,京都和江户,是相互独立的,签署法案并不是天皇的法定义务。
事实上,法案没有天皇的签署也照样可以推行;只是有了天皇的签署,这个法案理论上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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