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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狂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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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学过很久的武术,除了长禹那四个侍卫的联手,抑或是早先前何兰大人和余跃大人的神鬼莫测。

旁人,他觉得自己并不差分毫的。

这招式嘛?讲究的就是出其不意,出奇制胜。

一榔头从背后敲了过来,晕厥倒地。

穿着黑袍的少女跳了下来,一屁股坐在他的脊背上。

“这个大傻子,这十几天呢?天天跟着这黑妖精的后面,不知道人家是故意因着他上钩的?脑子这样傻,怎么年轻的活阎王,刑部侍郎余跃,还有这纨绔子弟之首的君子何兰都收了他当徒弟?还有着胆子当初上太子府刺杀圣人?当真是胆大包天。”

少女摇了摇头,很是无奈。

她这厢在太子府里呆的太无聊,然后就说身体不好,想去外祖江左林氏玩一会儿。

太子的心情很明显不在她身上,满心都是这怀了双胎的吉祥物长梦,便就允许她多带一些人去江左林氏玩。

所以她才借着这空暇到了西杭耍一耍,毕竟百十个手下,还有西杭的好几家酒坊茶坊都是她名下的产业。

这就不算是和南惊鸿的违约了吧。

南惊鸿要是知道自己来了西杭,肯定会气死,她那么机智,也不会知道自己是个隐藏的小富豪吧。

但是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可是以后和李铮哥哥过日子要攒的小金库。

可没想到狐妖剖心案这般的让她感到好奇。

无所谓就是这心脏有什么用?倒是听过《周礼》中记载着一个叫做方相氏的部落,境内有一种怪兽叫罔象。

罔象喜欢吃死人的肝脏,但是它最怕的是老虎和柏树,只要你在墓穴旁放只老虎或者栽上柏树,罔象就不敢来捣乱了。

后来的人们习惯在坟头栽柏树,路口立石虎,为的就是防这种怪物。

《神异经·西荒经》中说,西荒之中有一种类人怪兽,个头和人相当,穿着百结败衣,爪子是虎爪,名字叫做獏。

这种怪物专门等人落单才行动,舌头甩出去能有一丈多长,如果人被它捉到,脑浆就会被吃掉。

所以这狐狸精吃心脏倒是让人觉得奇怪了。

明乐就想着要好好查上一查,可没想到就碰上了这段亦书。

这段亦书,据自己手下查到的情报,大约自己那不幸嫁到云南的阿姐长乐,好像一心喜欢的便是这段亦书了。

这段亦书就是这样的天下第一刺客?

如今天下第一刺客的段亦书也不过如此吗?

明乐站起身来,脸上带着一丝了然的微笑,然后心满意足的咧着嘴,招了招手。

这下又有一笔大生意可以做了。

不管远处的疾风呼呼声,还有那刀剑相碰撞,已经有人被捏碎骨头和肢体的啜泣声。

以及周围门窗紧闭,家家户户没有一个人赶出来的模样。

纵使是在最繁华的城市里,亦是有着最悲哀的最灿惨烈的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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