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宁知 举头三尺有神明(第2页)
忽然听说。
有马车奔走了过来。
“王家的马车失控了。”
“天呐,赶紧快逃!”
“爹娘,我好害怕。”
就在这仓惶不可终日的时候,飞奔而来的马车撞到了他的身体。
他好像浑身是血的躺在了马路中间,车来车往,行人如织,身体里的血认了出来,映着蓝天白云,刺目而耀眼。
记忆就那样地回到了自己的幼年。
金陵王氏,世家大族,簪缨世家,勋贵权尊。
而且和各个世家都很交好。
那是一场春游宴会,少年云集,俊彦成堆。
那时候的他。
还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
相貌只不过是天生俊秀。
可是却因为父亲是个庶子。
从来都没有得过家人的喜欢。
对于世家大族来说,庶子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无论参加什么宴会,他必须要成为大哥的陪衬。
必须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
课堂上的课野也永远都不能变的比他更优秀。
明明大家都是金陵王氏的子嗣。
无论何时,父亲总像一个仆人一样站在大伯的身后,而自己也总像一个仆人一样站在身为嫡长孙的王嘉安的身后。
却没有任何人说有什么不妥。
嫡出的子孙把重复的庶出兄弟当做仆人来使唤的比比皆是。
他已经记不清楚那时候的江州城是什么模样了。
但是大体上小桥流水,人来人往,吴侬软语,似水流年,让人觉得有些恍惚。
所以那时候的他总是低眉顺眼的。
大哥在祖母的怀里叽叽喳喳,兴致勃勃的说着一些俏皮话。
自己却总是把头低着。
无论大哥王嘉安在说些什么东西?旁人都是陪笑的。
这一幕何曾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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