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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合理利用律法(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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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爷,您要是不信,我有人证,大老爷可否一见?”

胡太爷犯难了,众目睽睽之下,只好开口道“带上来吧。”

呼啦啦。

苏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们都是拿着白条子跑上了大堂,哗啦的跪了一片。

李秋霞此刻在道“大老爷。

我们都是一些普通小老百姓,这些都是我们的活命钱啊。

她家欠银子不还,您要为我们做主呀。”

呼啦啦的,都是讨伐苏果果的声音。

胡太爷收了按着手印,签着名字的白条子,心里为难啊,目光看向了苏果果道“苏果果,你怎么说?”

苏果果抬头道“大老爷,欠银子是不假,可这是我爹欠的银子。”

李秋霞怒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这银子你爹不在,你们家来还是应该的。”

苏果果不慌!

因为,陈玄烨给她出了主意的!

凉朝律法,欠债人欠银子,需要当面一手交银子,一手还条,双方在立下还银子的字据之后,一人一份,皆签字画押,方可算两不相欠。

倘若,欠债人不在,需三年后,官府判定欠债人已死亡,这比银子,才可以由家里人代为支付。

虽然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是不过是民间的潜规则,一旦用律法较真,真不顶用了。

苏果果有条有理有法,把这个事情一说,拜道“大老爷,爹爹失踪,不足三个月。

按照朝廷律法,需要三年之后,才由家里人支付。

我们现在没义务支付这笔债务!

她这就是无视朝廷律法,私闯抢占民宅未遂!

按律,当棒责三十,拘押一月。”

这胡太爷虽然也是科举出身,也是个昏官,但和那些在书案放高头讲章的死读书的官不同,他们不知道变通,这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变通。

知变通之人,自然有主意。

于是乎,胡太爷听了苏果果的话后,拍了一下惊堂木,对堂下的李秋霞怒道“苏果果说得有法有理,如此看来,李秋霞你所说的讨欠银子的理论就不成立。

你带着这些人根本就是私闯强占民宅。

李秋霞,你知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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