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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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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刚刚上高中的时候,老师要求大家写周记,一周三篇。

我本以为一周是七天,不料理解有误,老师指的一周是到周末。

三天后,周记被收上去了。

这是语文老师第一次收业,我只写了两篇,但还是交了上去,因为我脸大。

周记在下午就发回来,让我想不到的是,老师夸我文章写的好。

我寻思了半天,没琢磨明白是怎么回事。

后来看看兄弟们的,才恍然。

大家交的周记有三种:只写一篇的,两篇加起来不到600字的,早晨现编的。

和他们的比,因为我的字多,所以文章写的好。

老师这一夸不得了,马上就有新同学过来和我联络感情,说他和我一样,爱好文学。

我虽然不爱好文学,但没反对和他一样。

大家都是新人,当时难免都很虚伪。

那同学问我发表过什么品。

我说啥也没发表过。

这话说出去后,忽然感觉此人来头不小,为了挽回点面子,我又说:“现在的编辑黑着呢,发表品需要有关系。”

那同学说他和我的遭遇一样,又问我喜欢什么风格的东西,平时爱看谁的书。

我想说我喜欢金庸的品,但觉得有点俗。

这时想起在初三的时候看了刘德华的爱立信广告,又看了一期《当代歌坛》,评价这广告拍的好,说广告没有具体的情节,而是环环相扣的精彩画面,引人产生无限遐想。

出于对当时偶像的崇拜,我写了一个剧本,然后给大白和老金看过。

我是他们的升学竞争对手,这二位怂恿我写续集。

所以我后来一连写了三篇,还说将来等我比刘德华红了,也成立个天幕式的公司,把这些都拍成电影,连公司的名字都想好了,叫鑫影业。

想到这里,我对那同学说,我比较喜欢戏剧文学。

那同学大呼遇到知己了,然后声称他喜欢莎翁的品,说他看过《罗密欧与朱丽叶》《麦克白》《哈姆雷特》和《夏威夷商人》(原话如此)。

然后问我喜欢哪些。

我也说我喜欢莎翁,并说我最喜欢《哈姆雷特》,“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我读《哈姆雷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就是为了找这句话,用了不到五分钟把书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那同学又大呼知己,说他也最喜欢《哈姆雷特》,“dyingorliving,itisaproble”

最后我们一起评价《哈姆雷特》。

我说《哈姆雷特》又叫《王子历险记》,那同学赞同;那同学又说哈姆雷特是英格兰的王子,我也没有异议。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话中漏洞百出,但也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达到文学评论家的水平。

2.

还是继续说我的故事。

和孙馨成为同桌刚到一周,我又离开了课堂,开始第二个周期的化疗。

这次去时,医院里人患者就多了,没有床位。

护士长琢磨了半天,才给我想出个法子。

上午九点钟的时候有个患者出院,我可以住他的床。

不过那张床是有人挂名的,新患者马上就会来,到时候我可能还要换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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