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就是因为我还不够强(第2页)
的约定,所以条款发布之后,杜兰特和罗斯一样,第一时间满足条件。
当然,这个条款不叫“凯文·杜兰特条款”
,而是叫“德里克·罗斯条款”
是有原因的,他们之间暂时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常规赛MVP!
按照“罗斯条款”
的规定:
要么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要么两次入选最佳阵容(无论是第几阵容),要么得到常规赛MVP!
全明星首发有10个名额,最佳阵容三个阵容一共15个名额,常规赛MVP有且只有一个。
显然,入选最佳阵容是底线,MVP是天花板!
眼下,罗斯才是最好的那个男人!
与罗斯不同的是,阿杜已经提前续约。
罗斯要到明年才能拿到他的1600万起薪,但阿杜这个赛季,就可以享受到加薪的快感,他也许可以网购一杯斯嘉丽的洗澡水尝尝……
不过,要享受到“罗斯条款”
,阿杜就得重签合同。
他比罗斯更早一年进入NBA,新秀合同也更早一年结束。
作为2007届最耀眼的新星,早在2010年7月,雷霆就迫不及待的跟他提前续约了。
当时雷霆给出的是5年8600万的顶薪,但是直到这个赛季他的新合同才正式生效,恰好“罗斯条款”
应运而生,阿杜就这样神奇的加薪了!
雷霆不干了!
一万只草泥马在雷霆老板头顶奔腾而过,因为“罗斯条款”
,他不仅在未来五年要多给杜兰特1250万,还要给联盟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奢侈税……
但联盟很强硬,奢侈税已近在眼前,怎能放过?
羊毛能多薅一点是一点!
谁让你不能未卜先知,在合同里白纸黑字的约束,让杜兰特放弃享受“罗斯条款”
呢?
工资涨幅从10.5%降到7.5%,你们倒是跑的快得很!
轮到给人涨起薪了,你们又不认了?
真是混账王八蛋!
双方互不相让,最后由NBA理事会仲裁。
30位老板以29:1的侮辱性投票结果逼迫雷霆就范,大卫·斯特恩可能觉得欺人太甚,于是双方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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