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军旗昭昭舍身取义(第2页)
沈旭之随手摘了一片树叶。
擦拭着柴刀。
虽然上面没有留下血迹,重新铸造了两次的柴刀现在可以说是吹毛立断不留血的锋利光滑,但少年郎这么多年形成的习惯还是改不掉。
从前。
杀过人,柴刀要是不马上擦拭。
就会生锈。
少年郎恋旧,这把破旧的柴刀不愿意换,就保持了这么一个良好的习惯。
老榕树看沈旭之随手拽下一片树叶,想说什么,看着柴刀,生生把话咽了回去:“我们是树人,我们热爱和平和生命。”
老榕树虽然畏惧柴刀,但还是喃喃的说着。
“啥?”
沈旭之没听清,问道。
手腕转换了一个角度,柴刀的刀刃对着老榕树。
“我说,我们族应该搬迁了。”
老榕树正色的回答沈旭之的问题,“这次不用在森林的边缘守候着了。
我们躲到密林深处,那里面宁静安详,没有这些贪婪卑鄙的敌人。”
“也是该搬家了。
你们要是踏出这树林,估计你们会在一个月之内全族都被灭掉。”
沈旭之端详着柴刀,见上面光可鉴人,回手把柴刀放回后背刀鞘中。
穷奇赶紧贴了上去,被沈旭之一脚踹开。
“行了,这事儿也算告一段落。
我们歇一天,明天一早,你们走你们的独木桥,我们走我们的阳关道。
咱们分道扬镳,日后江湖再见……”
沈旭之忽然忘了后面那句话是什么,嘿嘿笑了笑,不再说下去。
老榕树像是满腹心事,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沈旭之算是怕了这老榕树了,这股子墨迹劲儿少年郎那火爆的脾气就受不了。
要不是看这一族人都憨厚老实,要不是少年郎经过皇城一战后脾气改了不少,早都饱以老拳了。
见老榕树不说话,沈旭之也不问,身后跟着穷奇,走到兰明珠那面。
羊皮袍子还在兰明珠怀里打着酣,沈旭之想摸摸羊皮袍子,被兰明珠轻巧的躲开,看这样子兰明珠还记得方才那只咸猪手。
上官律已经醒了过来,谷路行还在昏迷中。
要是谷路行没事儿,在丛林中碰到树人,结局还算是完美。
叶兰宇收起变色龙,眼巴巴的看着穷奇,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上官律挣扎着起来,给沈旭之施礼。
也不多说话,只是精神上受到冲击,对身体并无影响,起来活动一下也就好了。
站在沈旭之身后,和石滩一起默默的守护着。
“上官,身体不好就歇一歇。”
沈旭之牵着兰明珠的手,随口说道。
“没事儿了。”
嗓子还有一点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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