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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特殊重大贡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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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雷达站工作态度存在严重问题,给予副站长王东阳记过一次,集体严重警告一次,给予渠红波降职降衔处分,调离27号雷达站;给予道尔营营长警告一次,集体通报批评一次;给予部队纪事栏目组记集体三等功,主要方向摄像师记个人二等功,栏目负责记者记个人二等功……”

前面对27号雷达站和道尔营的处分大家都是心里有数的,不重不轻很恰当,这是因为没有发生伤亡也没有造成装备损坏,否则一定会更加的严厉。

别的不说,如果李战牺牲了或者战机废了,27号雷达站和道尔营从上到下所有直接关系人全部都要处理一遍。

有些人会认为给予主要责任人渠红波的处分轻了,实际上换个方向来看,降职降衔这个处分非常的恰当。

比降职降衔重的是撤职,最重的是开除军籍,那么,渠红波违反的纪律条令到底适用哪一条处分决定呢?

李战在二师的时候遭遇多次重大险情,第一次撞鸟,他在安全高度以下跳伞并且弹射之前拉了一把杆救了地面群众,因此记一等功,注意,他活着。

如果他是在安全高度以上跳伞并且拉杆救了地面群众,但是他牺牲了,绝对是一等功。

如果没牺牲,那么顶多就是一个二等功。

简单总结荣立一等功的条件:客观上进行立功情节后会死,记一等功。

题外话:前不久东部战区老第一集团军有个士官荣立一等功,他活得好好的,大家仔细研究下他的立功情节,远超了记一等功的条件。

因此有个说法,记一等功的基本上都是挂在墙上的,可见要荣立一等功又多么困难。

反过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装备损伤,那么就不能给予渠红波撤职处分,更加没达到给予开除军籍处分的条件。

最关键的是,调查显示他并无私心,也是为了给集体争光,出发点没有错误。

可是光是降职或者降衔又显得轻了一些,怎么办呢?

领导能当领导那是有真本事的,既降职也降衔,不重不轻,尤为恰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李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自己和037号战机,同时也救了一大批人。

单凭这一点,他就洒出去了一大批的救命之恩。

让人意外的是部队纪事栏目组居然得到了立功表彰。

知道影像资料存在的只是少数人,因此许多人都不理解。

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个部队纪事栏目组来,而且还是两个人分别记二等功集体记三等功!

这个奖励可是不轻的啊!

如果他们知道立功的摄像师拍摄到全局画面和特写细节,如果他们知道了负责记者组织安排的几个机位把当时场景全方位地拍摄了下来,他们就一定不会认为很突兀了。

因为李战,那几个整天在各个部队里钻拍着不痛不痒纪事片的新闻工作者被大馅饼给正正地砸在了脑袋上,他们比谁都懵逼。

尤其是那俩荣立二等功都摄像师和负责记者。

他们就是做一辈子纪事片子也没有立二等功的机会。

他们无意中拍摄到的资料的意义远超二等功的荣立标准,从这个方面来看,记二等功是完全不过分的。

所以说有些人运气来了是真的挡不住。

随即,大家很快想到一个问题——连边缘无关紧要的关系人物都得了二等功,那么这一切的中心人物、绝对主角李战同志又应该记什么样的功劳呢?

特等功早就取消了,那么,记一等功?

是否显得奖励轻了一些呢?

关于给予李战什么奖励,上级领导机关前前后后花了一周的时间开了三次会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这才拿出了一个得到各方都赞同的奖励结果来。

处分处罚从来都是部队里最严肃最慎重的事情,评功评奖也是如此,越往上就越严肃越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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