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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讲 党支部书记的产生选拔和培训(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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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

“公推直选”

是近些年来党的建设中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之一,也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

“公推”

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合法性基础;“直选”

是指党员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这种体现党员主权思想和运用社会认同系统的选举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开创性意义和历史性意义。

(2)设立参与人员了解被推荐者才华、心愿的平台。

合理搭建被推荐人、被委任人展示才华、表达意愿的公开竞争平台,既能较好地防止拉票行为的出现,又能让参与推荐人员更真切了解被推荐对象,择优进行选择。

在民主推荐前,可以通过会议述职、现场演说、媒体展示、互动交流等形式,由符合推荐条件的被推荐人、被委任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展示才干、表达施政意向,然后由大家推荐选择。

(3)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

要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统一起来,合理确定推荐票、测评票的权重。

一方面,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党支部书记的重要依据,推荐票不高的一般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另一方面,对得票情况要作具体分析,分析时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得票情况同历次推荐情况相结合,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相结合,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同平时了解的情况相结合,并相互对照,综合分析,看是否有异样的情况。

如果推荐结果与被推荐人、委任人的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有较大差别,不能简单地以票数决定党支部书记的任用。

但在“不以票取人”

的时候,要有具体的适应范围和更严格的申报备案程序。

在以下情形下可启动不简单以票取人机制:一是推荐单位风气不好,存在团团伙伙现象;二是得票结果与组织掌握的情况差别较大;三是得票相对集中且票数差距较小;四是群众投票结果与领导班子投票结果明显不一致;五是拟提名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单位工作时间太短;六是推荐后有反映推荐工作的信访和举报事件出现等。

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要将选任结果和民主推荐的相关材料呈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

述职莫忘“述失”

召开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会,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评议,这是值得提倡之举。

然而现实中,许多干部在述职时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自我剖析的勇气,只重“说长”

,而不愿“道短”

讲成绩时夸夸其谈,千方百计标榜自己;说不足、谈缺点时不敢亮相,“犹抱琵琶半遮面”

其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眼睛里,成绩和不足在群众心里早已经有了评价。

只有正视过错和失误,及时改过弥补,才能凭实绩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反之避讳不足,掩饰过失,最终只能是自欺欺人,挫伤公信力,失掉事业根基。

领导干部在述职时应实事求是讲成绩,毫不隐瞒谈缺点。

既要看到自己的长处、成绩,也要勇于在述职时找不足、查短板,敢于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扬成绩,避免重犯原来的错误,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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