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曹正轩的单传绝招(第3页)
程垂范发现了曹正轩,一如当年范希华发现了程垂范。
如今范希华已年逾古稀,程垂范也已步入中年,这一绝招都只是单传,原因就在于能习得这一绝招的人是万里挑一。
身体素质是一个方面,还要有敏捷的思维。
尤其不能忽视的是这个人的品行。
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品行,习得这个绝招之后,就会成为社会的祸害。
他能将一个人瞬间变得瘫软无力,你可以想想,什么事情他不能做?
所以说品行决不可忽视的。
学习这一绝招要有很好的身体素质无需赘述,要提的是思维的敏捷性。
程垂范传给曹正轩的这一绝招,有点像传说中的点血功夫,但它比点血难在,一个人身上,点血的点有很多个,而他只有两个点,即左右肋骨下面各一个。
这么说你就可以想象了,要习得这一绝招是不是要敏捷的思维?思维不敏捷的人别说在比拼中点中那个点,就是一个人站你面前让他点,他都不一定能点中。
这样的人把绝招传授给他又有何义?
这个绝招除了点难找之外,还有一点是轻重难把握。
试想想,这个点被点中之后,能让一个人瞬间瘫软无力,可想轻与重,效果完全不同。
太轻当然没有效果,过重就很麻烦,很可能使一个人瞬间晕死过去。
这就是这个绝招基本上单传的原因。
当年程垂范离开蒋村中学之后,去阳江一中任副校长,过了一年便调去江东师大,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只物色到了曹正轩这一个可传习的人。
这就是曹正轩在看守所给程垂范打电话,说他是程垂范唯一传人的原因。
话说回来,曹正轩瞬间干倒了三个,黑脸和白脸内心的恐惧完全可以想象,但黑脸和白脸毕竟是在社会上混的人,恐惧归恐惧,搏杀还是要继续,所以他们非常默契地一同出手。
曹正轩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同时往旁边侧移,避开了两个人的袭击,接着一个跨步就到了两个人的身后。
黑脸的反应明显要快一点,曹正轩到了他们的身后,他立即纵身往前一跳,躲开了曹正轩的攻击;白脸就没有这么幸运,曹正轩大脚踢中了他的后背,他倏地往前直扑过去,整个人往前钻进了毛草丛,只露出两只鞋子在外面。
黑脸的眼睛都直了。
一旁的三个人也是如此。
是他们都感受到曹正轩的力道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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