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逍遥江山深夜说两句 旺仔老馒头 > 1030章 好大的手笔

1030章 好大的手笔(第2页)

目录

,但由于贵族的权势,法律很难执行。

勋贵“私田”

“不肯与民一体当差”

的弊病,这种弊端在洪武一朝就有发现,为了避免这种弊端,朱元璋在洪武初年的大明令禁止投献:“凡民间赋税,自有常额,诸人不得于诸王、驸马、功勋、大臣及各衙门妄献田土、山场、窑冶,遗害于民。

违者治罪”

洪武五年戒敕功臣铁榜也严禁“功臣之家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

,规定“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斩”

此后,又在大明律重申:“若将互争及他人田产妄己业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与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功臣初犯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全不支给,四犯与庶人同罪”

朱元璋是个细心的人,他怕这些法律不够完善,而百姓也不得知,所以他在自己亲自制定的律法大诰中严加禁约,迫于他的手段,这种风气在洪武一朝得到了很好的遏制,可世间的事情无绝对,就好比朱元璋不希望太监干政,可大明后期嫣然是太监帝国,就好比他一直希望六部对皇帝负责,不设宰相,可后期的大学士已俨然以宰相自居,所以他不希望朝廷有投献之风,只可惜天不遂人愿,这种风气,从永乐后便开始露出了端倪,永乐忙于修北京、编修永乐大典、下西洋、出兵蒙古、迁都北京城,对法律条文上的诸多松弛,以至于后期,皇亲国戚、朝廷高官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广收民田为己私业,而阴以势力把制,使有司不得编差征税”

因此洪武一朝体现的弊端,也慢慢凸显了出来,因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所以一些无力耕种的百姓,便将土地奉献了出去,因是自愿的,所以皇帝也不好制止,如此一来,原来百姓的田地,便转变为钦赐田地。

受献者在没有任何支付的情况下,不仅获得了土地所,所以永乐后期,不仅仅是皇亲国戚做这个营生,便是朝廷的大小官儿也这么做,慢慢就形成了一股风气。

而在这股风气中,那些百姓,庶民土地所有权的被剥夺,给他们造成了无尽的苦难,没了土地,他们可以不必向朝廷里徼纳税粮;但被投献之后,却要向新的所有者缴纳苛重的籽粒、地租,并且由自耕农降为庄佃、佃户或奴仆。

若说税收倒也罢了,无论是有田还是没田,总要上交,可服役就比较麻烦了他们必须一身二役,要同时对朝廷和纳献者承担各种服役,可谓苦不堪言,其实不仅如此,部分百姓、庶民为了逃避重役而“自动”

投献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虽然摆脱了朝廷差役,但替代的是对贵族官豪的封建义务和更强的人身依附,其艰难处境同样不会得到什么改善,而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没有投献的百姓来说,天下赋税这么多,而纳税的人却是变少,如此一来,负担急剧加重,这也是到明中期后,一直困扰大明的一个重大问题,因赋税和差徭是朝廷赖以存在的两大经济支柱。

但是由于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国家控制的土地和民户锐减,以至形成“邑无王民”

,“皆乡官之户”

的严重局面。

这种局面从后期的弘治就被许多有忧国之士指出,比如弘治年间,太常少卿李东阳疏称:“臣窃见甸畿等处奸民恶党竞指空闲田地以投献为名,藩王世家辄行陈乞,每有赐予,动数百顷。

得请之后,标立界至,包罗村落,发掘坟墓夫天地之物,固各有主,生齿既众,地岂有遗。

故凡以空闲为请者,皆欺也。

朝廷虽屡颁禁令,俞允继之。

投献者谪罚相仍,陈请者终于得地今后陈请者无效,则投献者自止,占籍之民庶不罹兼并侵夺之害。”

嘉靖初年,大学士夏言也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籍宠昵,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