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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小秘书带球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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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月这一方面懂得并不多,不过可以咨询律师还有系统。

一个月之后,桑月搜集了陈于晋出轨的证据以及做了一些准备,就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

桑父桑母的财产都有遗嘱注明赠送给桑月个人,并且不作为日后女儿和未来丈夫的共同财产,所以无法进行分割。

至于婚前桑父桑母给女儿的股权,他就更没份了。

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桑父桑母对原主爱的深切,早就给女儿把一切后路都找好了。

简言之,陈于晋能参与分割的只有桑月名下的少量现金,还有两栋房子。

当初为了桑月念书方便,桑父桑母给女儿买了一套二居室。

因为她一个人住用不着多大面积。

对桑月而言这套房子装修的十分温馨。

可是对陈于晋而言,这房子不仅面积小,而且价值还低。

除此之外,就只有他们的婚房了。

陈于晋是要脸的人,本来自己就是“入赘式”

婚姻,他好意思要岳父岳母婚前为妻子置办的婚房吗?

况且婚房写的还是桑月一个人的名字。

按照新婚姻法,这婚房和二居室也属于婚前财产,他也没份。

所以真正算下来,他能分的也就是桑月手里几百万的存款。

原主从小就是个白富美,不愁吃喝,花钱也不太节制,银行卡里的现金数量并不多。

股票基金等各种理财倒是不少。

只可惜这些都是原主婚前父母帮她办理的信托机构在处理。

家族信托是有指定受益人的,已经不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瓜分。

是否中断管理也得问桑月个人的意思。

而陈于晋出轨,孩子就是铁证,作为过错方,桑月完全可以请求少分财产给他。

完全不分财产是不可能的。

桑月也只能尽可能的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真没想到,有一天我竟然会代理你的离婚案。”

桑月面前坐着的是一名穿着通勤套装的职业女性,衬衫是花边的,带着几分俏皮,她是原主最好的朋友,叫萧雨棋,是一名律师。

“当初我就跟你说过,要慎重考虑,不是说凤凰男不好,只是凤凰男是个好的概率极低。”

“大律师,你说这话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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