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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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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经典译林)(..)”

冤狱

朱生,阳谷人。

少年佻达,喜诙谑。

因丧偶,往求媒媪。

遇其邻人之妻,睨之美。

戏谓媪曰:“适睹尊邻,雅少丽,若为我求凰,渠可也。”

媪亦戏曰:“请杀其男子,我为若图之。”

朱笑曰:“诺。”

更月余,邻人出讨负,被杀于野。

邑令拘邻保,血肤取实,究无端绪;惟媒媪述相谑之词,以此疑朱。

捕至,百口不承。

令又疑邻妇与私,搒掠之,五毒参至。

妇不能堪,诬伏。

又讯朱,朱曰:“细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

既是冤死,而又加以不节之名,纵鬼神无知,予心何忍乎?我实供之可矣:欲杀夫而娶其妇,皆我之为,妇不知之也。”

问:“何凭?”

答言:“血衣可证。”

及使人搜诸其家,竟不可得。

又掠之,死而复苏者再。

朱乃云:“此母不忍出证据死我耳,待自取之。”

因押归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予,亦死也:均之死,故迟也不如其速也。”

母泣,入室移时,取衣出付之。

令审其迹确,拟斩。

再驳再审,无异词。

经年余,决有日矣。

令方虑囚,忽一人直上公堂,怒目视令而大骂曰:“如此愦愦,何足临民!”

隶役数十辈,将共执之。

其人振臂一挥,颓然并仆。

令惧,欲逃。

其人大言曰:“我关帝前周将军也!

昏官若动,即便诛却!”

令战惧悚听。

其人曰:“杀人者乃宫标也,于朱某何与?”

言已,倒地,气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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