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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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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分利润供员工福利和支付应酬费用花销。

双方约定,所有投资款在一个月内存款到在德隆银行开设的公司账户上。

以后所有金钱往来一律通过德隆的票据进行。

这样的做法当然即便利又安全。

但是在穿越集团来说等于一次性无偿回笼了五万两白银。

至于穿越集团的投资,不过是划一笔账而已。

在经营管理上,由林全安出任管事店东,元老出任大掌柜,人事和财务权力由元老掌握,林全安知道这个买卖里自己多半只是作为一尊菩萨供着而已,平时可能需要自己出面应酬。

所以对此并不多争论。

反正澳洲人赚钱的本事只比自己大,不比自己小。

而且对方许下了“保本分红”

的诺言。

即买卖若是亏折本钱,他只是不享受分红,本金一概保全;若是有利润就按比例分红。

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损失几年的利息而已――说起来临高这地方也没什么地方供他放款取利的。

双方草签了一份备忘录,随后约定三天后正式签署协议并且公证存档――这种商业习惯现在正在全临高推广之中。

“南北货的买卖我们是不懂得,不晓得林掌柜有什么见教?”

司凯德问道。

作为殖民和贸易部的人员,他对这件事情远比情报局热心。

“南北货是很赚钱的买卖。”

林全安说,“不过我也所知不多,只是听人谈起过。”

林全安的想法是,万有到扬州设置总号,然后在南京、京师、苏州、杭州各设一处分号即可。

在扬州设总号便于运输。

南北货赚得就是地区差价。

而且这个差价非常之大。

福建的笋干,在当地不过几钱银子就能买上一篓,运到京师,就是几钱银子一斤了。

苏州的洞庭红橘子、福州的蜜桔,产季的时候多得只能倒掉,贩运到北方就是南方珍果;海参鱼翅,在山东不过分把银子,运到江南和京师就是珍馐美味……但是大宗的货物南北运输,在过去除了走骡车之外就只有依靠运河。

具体来说,就是利用漕船运输。

每年漕船上行运粮都允许漕军随船携带私货,至于下行空载,带货就更是漕军的一笔的重要收入了。

扬州是运河上南北交汇的重要口岸。

在这里设总号,无论北货南运,还是南货北运,都可以就近接洽漕船分拨运输,而汇款寄信也可托漕船顺路递送,非常的便利。

至于四处分号所在地,一来这里都是商业繁华的货物集散之处,不仅交通方便,而且居民消费水平也高,用来门市销货,无论零售整趸都很便利。

二来可由此地坐庄或者派员收购附近的土产。

以杭州来说,在杭州不但能够就近收购两浙地区的各种土产,从此地出发通过徽杭道可以深入皖南山区,收购茶叶、笋干等各种山货,也可以直下福建,收购福建的各种土特产。

“为何不走海运?”

林全安一愣,江南往京师走海运,这是他从来没想过的事情。

毕竟这两处之间的物资和人员流动向来是走运河的。

“这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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