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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节 激辩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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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者,不实也。

权柄皆归元老院,岂非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澳洲人所谓人人平等之法,乃三千年未有之剧变,不啻于春秋战国礼崩乐坏。

父与子可平等耶?孝乃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

此大乱之道也!”

姚钿也赞同陈子壮的意见,道:“我闻临高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属,苟有忿怨,不能自胜,则执棒恣相殴击,岂择尊长也?其百姓,不明礼义,生虽同胞,情同胡越,居虽同室,迹尤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岂知兄弟之义哉?此皆风俗薄恶,人伦之深害。

澳洲人自称宋裔,‘拗相公’变法,高呼‘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神宗实录》评新党‘假名继述,公肆诋欺,尽虚美熙宁变更之臣’。

后世皆以为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

小人者,何也?丁谓、蔡卞、章惇、王安石之流。

祖先者,我身之所自出也,定于有生之初而不易者。

尊祖,则谨守祖宗遗训。

立宗子,明世系,使人人各知来处。

置族田,设义庄,族中鳏寡贫弱皆有所倚,所以收族也。

此乃千年传承之宗法。

澳洲人今行恶法,欲毁我宗族,散我族人,以夷变夏,其心可诛!”

话虽说得冠冕堂皇,但他们心里都敞亮,澳洲人之所以视宗族为眼中钉,是因为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

澳洲人想建立的是像秦始皇一样法令直达基层的制度,不容许治下存在庞大的地方势力,自古帝王之学核心便是外儒内法。

澳洲人的作为,其实对读书人来说并无稀罕。

然而秦固然最后一统六国,却也留下了“二世而亡”

的历史教训,汉代明面上“独尊儒术”

实则“外儒内法”

,本质就是对秦代政治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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