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零 鱼目混杂(第2页)
十日之后在这里集合,如何?”
博山点点头,道:“就是这样,十日之后到这里开炉炼魂,三天之后三月十七便开圣地取圣物。
你我先分道扬镳,师姐先请吧。”
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孟洞主不动脚步,反而道:“不,你先出去。”
博山笑笑,道:“你还是对我不放心。
为了你放心,我炼炉就放在这里,就当做抵押,你随时可以收取。
也不怕你不放心。
走吧。”
伸手一挥,带着自己的黑衣弟子走出。
出了河谷,博山将众人带到一片空地,负手道:“计划我在路上交代清楚了,你们都明白,这一趟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现今先以猎杀妖兽为主。
猎物已经选定,我这边要带几个人去围攻大妖,多了也用不上,就七个人吧。
你们——”
伸手一指,将附近的七个人画出来,“正好组成一套七星白骨阵。
剩下的青六,黑三,玄十一,你们带人按照定好的路线去抓捕妖兽。
我再重复一遍,万事以隐蔽为上。
一不可以抓捕群居的妖兽,二也不许抓捕猞猁。
长得像猫的妖兽都不许动。
谁若是多事,我先杀了他。”
一众黑衣人并不言语,一起躬身,排着队列散开,脚步一步一顿,整齐划一,好似一群木偶。
博山等其他人散开,吩咐道:“走吧。”
当先穿入林中,后面黑衣人跟上。
“点儿真背啊。”
骷髅面具下的程钧暗自骂道。
现在的他,正一身黑衣混在队列当中,跟在博山后面。
内有魔修,外有妖兽,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鱼目混杂,将一根木头混在森林之中,他对南通一是这么解释的。
这群黑衣人的打扮实在是太适合隐藏了,骷髅头一带,黑袍子一披,再加上几乎不说话,神仙也认不出来。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基于程钧和南通一的判断——外面的敌人是打算放长线钓大鱼,并不会立刻动手,而程钧他们只需要混在队伍里离开河谷这个封闭的死地就好,至于之后的情势发展,这群人会不会最后悲剧,与他们无关,因为他们会在有必要的时候主动脱离队伍的,倘若外面的人有心要在此围歼,那么混入队伍恐怕弄巧成拙。
程钧随意选了一个与自己身材相仿的黑衣人,用流沙术将他瞬间沉到地底,然后迂回拖到山后。
迅速的换上他的衣服,搜魂以至于最后改头换面走出来,整个过程干手净脚,耗费时间不过几个呼吸。
同样,接受了他的建议的南通一则有样学样,扮作了另一个黑衣人,不过他选择的是孟洞主的那一方的。
各自选择一方,也是为了稳妥,因为谁也不知道外面那些妖兽是纯粹的黄雀还是和哪一方勾结的,两人分别占上两边,腾挪的余地大一些。
成功混入了对方的队伍,顺利的离开了深谷,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此计便成功了一半,可进可退。
进可以一直跟随,在众敌对势力之间周旋,伺机攫取好处,退也可趁人不备,突出重围。
但程钧的运气马上就转糟糕了。
当初选择下手对象的时候,他还是特意选了筑基中期,不上不下的修为,唯恐选了太出挑的,被任命个小队长什么的,那就麻烦了。
事实上搜魂之后,这人的记忆就像程钧想的,惨白如纸,无非就是从小进入万骨窟一心修炼到如今,无亲无故,无敌无友,没什么可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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