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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皇家秋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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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肃秋风起,元和十一年九月初二,遵武帝言,出郊秋狝,以示武于天下。

明祯帝站在高台之上,四十岁出头的年纪依旧意气风发,明黄甲胄在日轮下辉光金灿,依稀可见其年轻时是何等英姿飒爽。

朗声道:“朕近日新得一宝,此乃魏文帝九宝之一,匕首扬文。”

银白色的刃面,没有任何多余的雕饰,乍看去并无特别之处。

宝器有灵,只有真正懂兵刃之人,才能从那张扬着熠熠银辉的刃锋,看见它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时的夺目风采,一如见血封喉那般危险迷人。

擂鼓敲响,明祯帝高举紫金弓,“本次秋狝拔得头筹者得!”

马鸣啾啾,旌旗焰焰。

一匹乌鬃雪蹄的良驹前蹄扬起,又稳稳地踏在地上,马背上男子银白甲胄加身,腰配长剑,手握弯弓,身背剑矢。

斜飞入鬓的眉,深若幽潭的眼,墨黑飘散的发,这个一马当先的人正是卫瑾。

此时的他将慵懒内敛,只余下桀骜疏狂,如同一把淬火百炼后凛凛出鞘的宝刀,有着最锋利的刃和最坚韧的心。

若是在永安大道上走一遭,唇角微微一勾,不知会迷倒多少闺阁女子倾心相许。

而此时骑在马背上一骑绝尘的人脑中只有一个想法,今年秋狝的鳌头,他是夺定了,那把扬文匕首,也必得是被他收入囊中。

《典论》言:“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三,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

顾漘使惯了银针暗器,用起长剑来不是太顺手,而匕首就相对短小轻巧多了,同暗器一样挥刺灵活,出手速度极快,可淬毒,亦可藏于袖中。

此匕首又恰好是名曰扬文的那一柄,与顾漘的表字十分般配——垂文扬采,遗将来兮。

勇夺珍宝献美人,怎么听都是一段鹣鲽情深的大好佳话。

皇家围猎在京畿郊外的西山猎场举行,连续三日。

亲王郡王,武将勋爵,只要是想一试身手的,都可执弓上马,入林射猎。

虽不是人人都能拔得名次,但明祯帝圣口已开:“众卿只管拿出真本事,尽兴而猎,不分胜负,让朕也让天下人看看我泱泱大宣是何等威武气盛。”

第一日围猎结束,众人将一天里所获猎物都投放到各自的笼子里,以待围猎最后一日的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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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后,卫瑾拎着两坛酒去了另一个营帐。

掀帐入内,一名身着玄青色劲装的男子朝他行礼,“臣拜见王爷。”

卫瑾一掌拍在他肩膀上,“跟谁学的,也在我面前搞这一套虚礼。”

“哈哈!”

男子朗声大笑,剑眉星目,英气十足。

此人正是羽林军副统领薛岩,卫瑾与他自幼一起学文习武,情同手足,至少比那两个同父异母,相互算计的亲兄弟更像是兄弟。

薛岩道:“王爷今天可是出尽风头啊!”

卫瑾把酒坛往桌上一放,径自坐下,“不过是有些人畏首畏尾。”

明祯帝朗然坦言每个人都可争先,这话纵然是真,但在宦海沉浮的人对围猎“以示武于天下”

这七个字背后的意义也是各有见地。

皇帝是想看每个有能力的人都大放异彩没错,但除此之外更想看的是这几个皇子的本领。

哪些人能超过,哪些人不能超过,大伙儿心底都有数,因此真正能毫无保留大显身手的人并不多。

卫瑾的骑射剑术皆是精湛上乘,可若真要论起来,像顾嵘那般在战场厮杀,能大败敌军的将军,薛岩这般日日剑戟不离身的禁卫军统领,绝对不会比他差,甚至还有可能更胜一筹。

妄自尊大和妄自菲薄同样不可取,他虽狷狂,但还没有骄傲自满到以为自己真能凭本事问鼎榜首。

只不过是有太多人碍于他的身份地位,而不敢盖过风头。

理虽如此,薛岩道:“以往围猎也没见你这么拼。”

卫瑾把酒坛推给他,“想听实话?”

薛岩毫不客气,“难道我还会想听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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