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3页)
&ldo;不凡,你若是想走,就走吧。
我知道,这个地方不适合你。
&rdo;我抬起头,放下账本看着抱着娃娃的男人。
那年,我生了一个男孩,后来我改名毕知然,女扮男装在凌州开了十里绿纱铺子,林儿嫁给了凌州知府,而这个男人,刀不凡,是我家的保镖。
刀不凡人如其名,是个刀客,据说他为人仗义,劫富济贫,一把剜月刀所向无敌。
在民间一直口碑很好。
三年前,我的十里绿纱铺子刚刚落成,有了较大起色的时候,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在给嘟嘟洗澡的时候,他来了,他来抢劫。
他当时是从窗户里面&ldo;滚&rdo;进来的(我说是&ldo;滚&rdo;,可他后来坚持称那是轻功的一种,江湖上会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一把宽阔的刀就架在我的脖子上,嘟嘟看到他还用小手指着他,呵呵地笑。
我恐惧地转过头,却见一个眉眼俊秀的青年,衣装脏乱,很是落魄。
他见我头发散落,知我是女子,便叫我丈夫出来,我跟他说我丈夫早死了,他不信,非要找闻名的富商毕知然。
我告诉他我就是毕知然,他不信,我告诉他我丈夫早死,我一直男扮女装,出来挣钱养家糊口,还装作吓得要哭的样子,嘟嘟这时也撇了嘴眼泪在眼泪转。
他听了反而有点慌了。
他支支吾吾地说他只不过是来劫富济贫,保证不会伤害我们母子,我听了就叫他等一下,我拿给他一盒子的银锭。
他手伸了一半,有些犹豫,我看着他的脸,居然害羞了。
我见状又拿了一盒子银锭给他,还夸他劫富济贫,真是所有英雄豪杰的楷模。
他脸红得更厉害了,瞥了瞥嘟嘟可怜的样子,收了刀,一闪影子也不见了。
我心一直忐忑不安,第二天就又多雇了一些家丁。
后来,大概过了三个多月的一天晚上,毕府真的来劫匪了,一批马贼,都是掩面带刀的。
一进来一句话不说挥刀就杀。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场面,直到现在想起了还感到害怕。
血飞溅,人惨叫,到处都是死得凄惨的尸体。
我和嘟嘟躲在地窖的咸菜缸里。
心里却感觉离地狱越来越近。
后来隐约听到有男人的高喝,紧接着又是无止休的惨叫。
等到一切死一般的安静的时候,我听见管家老吴喊我的声音,那时候我和嘟嘟快要闷死在地窖里了,我一直不断给他的小嘴输气。
我和嘟嘟上来的时候,便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青年,刀不凡,和满地的死人。
我雇的家丁死了大半,而那些马贼三四十个人一个都没有活着。
我还没有感谢他,他便倒了。
我扶了他,去叫大夫,又叫人到官府报了案,官府来人抬走了尸体。
我觉得这里太晦气,便在城东重新置了新宅,烧了满是血迹的旧毕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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