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幼教胡女士
“啊……我生日已经过了两个月了。”
陆旷清开口的时候,空间里已经飘荡的是另外一种欢快又轻松的旋律了。
陆旷清很喜欢音乐么?
除了之前见过的电音蝌蚪,卧室里还有一些别的乐器,稀奇古怪的种类不少,不过林舟对音乐不太懂,也不认得多少小众乐器。
“嘿,回神。
礼物是给我的么?还攥手里。”
林舟慌忙回神,递过了手里的袋子,陆旷清伸手接过。
“介意我现在打开么??还是……”
陆旷清把礼物盒子从袋子里抽出来,心里猜测估计是送了双球鞋。
林舟连忙摆手,“不介意不介意,你打开吧,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他在画手稿的时候,从来都是凭自己对陆旷清的印象来设计的,倒是没问陆旷清喜欢什么,一是觉得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又不是王昌平,莫名其妙问陆旷清喜欢什么,以他陆旷清的敏感程度,肯定早早就失了惊喜;二来是想,送礼物这种事甚至还算是一门学问,有的热人的人的心意重要,林舟自己就属于后者。
不管怎么说,他都有自己的考量,也相信自己的审美。
这次的设计,从草稿到制图,再到上色和细节,全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打磨,花费了很多的心思——可不是么,期中成绩都给砸进去了。
只是不知道陆旷清会不会喜欢……
陆旷清何止喜欢。
不过陆哥毕竟是陆哥,心里意外极了,面上也不多显。
只可惜挑起来就没放下去的眉毛出卖了他。
也难怪他意外,面前躺着的这双鞋,的确狠狠的戳中了他的喜好。
他喜欢篮球鞋,是基于喜欢篮球,而不是很多年轻人纯粹为了追求潮流和配色,搭配衣服,或者是什么满足只剩虚荣拿来炫耀和彰显标榜自己的目的,因此,他对于某些夸张到极致的球鞋,反而不是太喜欢。
就像他这个人,虽然看似张扬不太自谦,但其实对于很多事情他都是敛自克己,不该多说的话很少多说,除了对王昌平那种欠怼的憨憨,还有……林舟。
林舟这个人实在是奇怪,明明犟得不行,偏偏又能浑不在意的问他课业上的问题,嘴皮子厉害还喜欢嘴硬,可喝醉了之后又软糯又招人怜悯心起……分明是渴望这样炽热温暖的人,偏偏手足无措只想逃避。
“这,你去定制的?我挺喜欢的,能给个工作室地址么”
陆旷清想到了开学那天看到他脚上的改制球鞋,颇有些好奇,到底是哪家工作室能有这样优秀的设计师,能够简洁又不失独特的表达理念。
“算是吧。”
事到如今,林舟就直接说了,“是我自己改制的。”
“?!”
陆旷清吃惊的表情这次是真的藏都藏不住了——他也没想藏了。
林舟居然这么厉害??没错,他陆旷清是喜欢粉红色,胡文文小时候只给他买粉色的衣服,他本来烦的不行,没想到久而久之,还培养出了感情,可粉红色用在球鞋上,那十有八九是个大灾难。
若是藕粉色的大面积应用,也许还好,因为颜色饱和度不高,又带了灰调,倒是不丑,可那未免太过女气……荧光粉那就是鲜少有人能够驾驭住的颜色了。
可眼前这双鞋,以桃粉色和白色为基调,辅以大学红作为侧腰点缀,复古又不失新颖,张扬低调并存,颇为耐看。
林舟不欲多说了,“你喜欢就行,生日礼物晚了点,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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