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最恐怖的假设(第2页)
公寓,完全可以通过某个诅咒,而将人杀死后,把人头藏在某个地方。
也许是死者家属身边,也可能是死者常去的地方,更可能,以某个很隐晦的线索藏在某个完全无关的地方。
无论如何,只要找不到人头,估计根本不会出现鬼魂去杀害住户,因为没有人头,就算逃回公寓一样是死!
这一次血字的恐怖和以往不同,不是鬼魂,而是“找不到人头”
这件事情本身!
“既然如此,你怎么看,李隐?”
子夜指着这张纸列出的人物,说:“你认为,哪个人,或者哪件事情,可能是人头隐藏地点的线索?”
“其实,我在意的事情还有一件。
子夜。”
“嗯,是什么?”
“为什么是要找‘人头’呢?”
这是李隐一直以来最疑惑的地方。
可能一般的住户不会去那么考虑,因为经历了那么多恐怖的事情。
“人头”
这种明显是恐怖故事中经常出现的鬼魂形象,已经没有多奇怪了。
但是李隐却不理解。
人头可以带入公寓,这一点就证明,人头本身并不是鬼。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需要寻找的东西,弄为人头呢?
如果是找一颗珠子,或者石头什么的,不也一样可以吗?没必要非要是人头不可。
只是为了凸出恐怖气息?那就更没有道理了。
公寓指定血字的鬼魂哪一个都是极度可怕,没必要非加一个“断头魔”
的名号。
根本,没有意义。
人头本身,必定存在着一个玄机。
那么……一个问题产生了。
那六颗人头,真的……不是鬼吗?事实上,公寓确实说,可以将人头带入。
但是……那是在“公寓”
以后。
如果,人头在带入公寓以前,本身被某个恶灵附体呢?并且,在公寓后,那恶灵才会离开呢?那么,在不公寓的前提下,找到人头后,意味着什么?
这是这个血字背后隐藏的最恐怖的一个可能。
因为即使知道这一点,但也必须要携带人头公寓。
因为公寓的条件是“住户持有人头公寓”
。
根本,不可能让其他住户代劳。
何况,住户也不可能会去代劳。
“你是认为人头可能有某个鬼附体?”
“对。”
李隐又说:“其实我还有过一个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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