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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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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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宝象数释《周易》的继承
干宝(约282年―351年)字令升。
干宝的易学著作今皆已散佚,其易注主要散见于唐人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和陆德明《经典释文》中。
《周易注》是他的易学代表作,也是魏晋时期象数派易学的重要著作。
书中解易重取象,采取孟喜、京房以来的卦气说、纳甲说、八宫说、五行生成说,排斥王弼的注《易》方法。
并且注释《周易》时,又是多用殷纣、文王、武王、周公及后世史事比附卦爻辞。
干宝在《周易》研究方面,他承继了汉代以来的象数易,以象数为注《易》的基础,在此之上加入历史事件来对《易》进行解释,进一步揭示《周易》的微言大义。
干宝既重象数,又杂以历史,将二者结合起来,对《周易》加以注释,从总体上说,是对《易传》和汉象数易的阐发而已。
我们从《周易集解》里来看所收录干宝注释《周易》的内容。
如对今本《周易·乾》卦里六爻所做的解释。
“初九:潜龙勿用
干宝曰:位始,故称初。
阳重,故称九。
阳在初九,十一月之时,自复来也。
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
阳处三泉之下,聖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里之爻也。
虽有聖明之德,未被时用,故曰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干宝曰:阳在九二,十二月之时,自临来也。
二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
阳气将施,聖人将显,此文王免於羑里之日也。
故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干宝曰:爻以气表,繇以龙兴,嫌其不关人事,故著君子焉。
阳在九三,正月之时,自泰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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