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阴德钱(第3页)
来者极具灵性,似乎读懂了秦观的眼神,立即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委屈的低声嘤嘤叫个不停,眼睛却时不时偷眼看着秦观。
看着对方满脸委屈却贼眉鼠眼的模样,秦观哭笑不得,摇了摇头,看着地上这个爱演戏的家伙,嘴角含着微笑,安慰似的拍拍它的头,轻声的打了声招呼道:“大福,早上好啊!”
“汪”
听到秦观喊着自己的名字,后者立即欢呼了一声,一个激灵从地上弹起来,尾巴高心甩来甩去,伸出长长的舌头,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瞬间一副调皮机灵的模样。
大福是秦观养的狗,它与别的狗不同,他是一条真正的狼狗,一条由狼和狗杂交而生的狼狗。
不仅长得比别的狗高大威猛,身形似狼,性子也与一般狗不同,不同于别的狗温顺,看家护院。
平日里并不多喜欢一直待在家里,也不和别的狗在一起无所事事的厮混,显得很不合群。
更多的时候总是独自一人进山,第二又像现在这样浑身是血的跑回来,有别的动物的血,也有大福自己的。
起初,秦家并不多在意,以为只是调皮,没想到大福养好伤后又是如此。
屡次不止之下,秦家试图用狗链将其拴在家里,但是,也许体内流淌的狼的血脉性,这种圈养的方式只能让这只孤傲的家伙绝食而亡,心疼之下的秦观偷偷将其放跑。
本以为大福会一去不复返,但是,同样是因为大福是狼、狗杂交,依然将秦观一家视为主人,大福虽然时常会进山搏杀的鲜血琳琳,却依然会回到秦家。
久而久之,秦家也就听之任之。
右手慢慢抚摸大福身上华丽且柔顺的皮毛,看着眼前满脸惫懒、偷奸耍滑的大家伙,一副颇为神骏英犬的模样。
有些感慨,大福是四年前秦观和父亲进山打猎时在山里偶然捡到的,谁也没想到,这才四个多年头,当初捡回来只有两个巴掌大、奄奄一息,浑身血淋淋的狗崽儿,现如今会长得这般高大威猛,据秦观所知,大福可是个狠角色,不仅在部落中无狗能及,在山里同样是如此,秦观就曾亲眼所见,大福被山里的狼群所围,却将狼群杀湍威风八面的景象。
大福已经完全长大了,甚至当的起狗王之美誉!
那自己呢?三年来,自己的进步又有多少?离自己伟大的目标的差距又有多少?是否依然遥不可及?
想着想着,心中莫名的有些怅然若失,不过,秦观却并未垂头丧气,还有三!
三后,就是自己能否实现那个在别人看来愚不可及、白日做梦的目标的时候!
而今,则是关系三后能否成功的关键!
绝对不容有失!
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处的青山而来,吹起他杂乱的头发,那风很凉,似随着遥远的清凉的月色而来,吹散了心头的一丝阴霾,却让他头脑更加清醒。
振奋心情,秦观牵着大福走出屋舍,回身轻轻的将门合上,尽量不发出声音,免得吵醒熟睡的家人。
最近这段时间,爹娘总是早出晚归,每日都是满脸疲倦的回来。
虽然爹娘并未对秦观什么,但是,生性聪慧早熟的秦观却从蛛丝马迹中明白他们在忙什么。
对此,秦观并未多什么,只是每日锻炼的更为刻苦,以自己的行动默默回报他们。
向前走了约二十来米来到一片空地上,大狼狗亦步亦趋,秦观停下脚步,放下长弓,撩起裤腿,扎紧腰带,沉腰坠马,摆起一个正宗标准的马步,弓身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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