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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戒指(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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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虽然家中有权有势,但不像这两个人年纪轻轻就早早接触权力的内部,尚未见识过里面的腥风血雨。

毕竟在外面,时清与安达不再纠缠,四目错开的瞬间,他们看见彼此眼底传出的信息:

养不熟的白眼狼。

狼心狗肺的下流货色。

时周根本懒得关注他们。

有病。

狗咬狗。

两个狗东西。

课堂照旧,直到时间指向下课。

“哥哥,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时清临走前匆匆俯身,温热的气息喷洒于时周的耳侧,“或者你来找我,我会更高兴的。”

时周冷漠地推开:“脏。”

不熟,别靠我太近。

时清如沐春风的笑空白了一秒钟,眼神阴鸷,一动不动盯住时周的侧脸。

谁脏?

不过很快他迅速恢复晴天白云的和煦:“我走了,哥哥。”

时周懒懒掀了下眼皮示意自己知道了。

同学们依依不舍恨不得黏在凳子上,一步三回头,磨磨蹭蹭装作包里有什么绝世宝藏一样恨不得把头塞进包里。

当然了,耳朵和眼睛必须留在外面。

不过当事人走得毫不留恋,使得他们扼腕叹息。

一个人不会有独角戏。

时周特意等失望的同学们走光,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边走路边回复柯克和胡恩咋咋呼呼的信息,凭着脑海中自动绘制生成的地图往宿舍走。

一步两步。

同样的,也有人一步两步地跟随着他。

时周叹了一口气,扭头转身,停在原地。

逆光处有人风姿如玉,一步一步向他走来,显露出温润的轮廓。

好久不见,兰斯。

时周竟然有闲情默默在心里打了个招呼。

时周刚来校园就发现了这条人迹罕至的楼道,虽然绕了一大圈远路但可以寻得清静。

时至黄昏,人迹罕至,也可以确定几乎不会有人经过,他们的谈话将无人知晓。

很符合兰斯做事滴水不漏的性格。

兰斯是一个谨慎又妥帖的人。

该怎么去形容呢?

书里曾经无数次描绘过兰斯为了心中的白月光所作出的疯狂,想要为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太子增添一点浪漫的色彩。

但是以时周到达兰斯身边后的观察来看,兰斯有些过分小心了。

甚至于如果不是看了原著,他根本不相信兰斯会做出书中那些为爱丢智商的事情。

或许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是假的也尚未可知。

但至少现在时周非常满意兰斯的这种性格,至少他不会像时清安达那样随时有变成疯狗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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