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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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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一章:《周易》文本探源

第三讲:《周易》原创文本

第一节:由《左传》里记载的"

卦"

例(《连山》或《归藏》)格式及春秋《周易》文本所使用《周易》名称做"

繇称"

为证,而推断出原创《周易》文本

上一讲里我们讲了由《左传》一书里记载的筮例,所反映了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以外,还存在着一种与春秋《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不同的“卦书”

用于卜筮。

在《左传》保留的筮例中,已把《周易》称“卦”

了,即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书。

但《左传》里记载“卦”

说是有渊源的。

在《左传》里的十三个筮例中直接称卦书的,是针对《周易》之外的“卦书”

而称之。

《左传》里出现的十三个筮例中有两筮例是《周易》以外的“卦书”

筮之的筮例。

现抄录如下: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

‘涉河,侯车败’。

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

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

’夫狐蛊,必其君也。

《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

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②《左传·成公十六年》:(前575年)“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

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

’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从《左传》里的这两则筮例中看到,其称法都是“其卦曰”

,这是与《左传》里所记"

以《周易》筮之"

时的说法不同。

即以《周易》筮之时说“遇某之某曰”

,而从无出现“其卦曰”

的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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