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最好吃的棉花糖
初中的学习生活让我的世界从蜿蜒狭窄的沟里延伸到了多姿多彩的沟外。
我对采酸浆儿捉泥鳅之类事情的兴趣逐渐淡弱。
虽然我的生理发育还在仅仅156cm和8o斤的身躯里缓慢的生长,但我心里有个叫情窦的青春期产物,却早早地蓬勃绽放了。
男孩子成了我课间休息时眼神扫射的主要目标。
教室中,走廊里,楼梯间,操场上,处处都像是我家的后山,我像寻找花生甜秆儿一样,睁大眼睛瞄来瞄去,翘起鼻子闻来嗅去,贪婪地搜寻着让我怦然心动的少年。
每每看到那些帅气的男孩子,虽然脸上镇静自若,但心里却忍不住欢喜雀跃。
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看着满桌子平时很少吃的美味佳肴,虽然表面上不露声色,礼貌地等着客人先吃,但心里却一直在嘟囔,赶快吃点儿下桌儿吧,那样我就能上桌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了。
然而等待的时间总是很漫长,我不得不一口一口咽着口水。
最让人痛恨的就是那些喝酒的客人,磨磨唧唧喝起来没完没了,一点儿不体谅我们这些望眼欲穿的孩子。
这些情感的泛滥,让我单纯干瘪的心变得复杂饱满了起来。
也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当明玉不知不觉从我的世界里慢慢淡出的时候,整天因为酸酸甜甜朦朦胧胧的欢喜而心猿意马的我,竟然没什么知觉。
看来见色忘义,重色轻友,这些词对于女人也是说得通的。
到了初一下学期,一个长着瘦高个子,阳光帅气眉眼干净有神的男孩儿,吸引了我所有的热情和注意力。
他就像悬挂在枝头洁白芳香的槐花,虽然看他的时候我要仰视,但远远就能感受到他的味道和气息。
他叫林志宁,是我们班的班长,校学习榜上的标兵,校运动会上的明星。
很多女生挂在嘴边的名字,眼中追寻的焦点。
在我们眼里,他的帅气堪比他哥林志颖。
经过半年多的接触和了解,我也跟自己曾经嘲笑的那些傻白甜女生一样悄悄喜欢上了他。
常常偷看他,阳光里他脸上的汗毛都透着几分俏皮;爱听他说话,他低沉清亮的声音就像夏夜淅淅沥沥的细雨;喜欢跟他在一起做任何事,只要有他在身边所有事情都变得那么有趣。
初中女生,青春勃发。
就像枝头含苞待放的蓓蕾,正是含露吐芳,娇嫩欲滴大好时节。
在一众莺莺燕燕,红红粉粉中,此时的我就像一株狗尾巴草,就算摇摆地再用力,也无法让那些男孩子把目光从花丛中转移到我这棵狗尾巴草上来。
可我是个蟊贼。
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我开始处心积虑地分析着能让我跟他产生更多交集的事情,我能拿出的比别人更具有竞争力的筹码。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发现每次考试结束学校张贴大榜的时候,成绩优秀的他都会站在大榜前驻足观望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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