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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章 血债血偿十六(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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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请两位来,一来是要解决一下两位的认识问题,现在看样子已经解决了。

那么就进行第二件事。

咱们人民党都是一群凡人,一文钱难死英雄好汉。

所以这次审判必须提高效率。

这是党中央的指示。

两位都是教育系统负责人,也知道最近到底来了多少人。

这件事我得好好和大家商量一下。”

浙西各种屠杀发生了数百起,参与者数以万计,想完全实践实事求是是一件恐怖的工作。

程序正义意味着海量的费用,光把一系列的犯罪事实全部理清楚,按照每天审查三起的乐观估计,仅仅在在法庭上把事情理清楚,就最少需要半年。

中间若是出现波折,一年也不稀奇。

徐电一度是法律至上主义者,看到整个清单,以及需要的各种支出,徐电脸都绿了。

这个花费能把解放区十几个省司法部门一年的预算用个干干净净。

理想与现实之间巨大的鸿沟必须用海量金钱填平。

甚至不用计算这些钱,被抓的十几万人每天的吃喝,居住,看守,都是一笔可怕的支出。

把这些钱投在经济建设上,足以让小半个浙江的民生发生改变。

包括中央在内,都对此有着尽快定案,无须太细的观点。

然而陈克对这件事却有着不同的想法,“反革命们屠杀了群众,咱们对反革命来一场报复性大屠杀。

这么干的话,成本的确能够降下来。

不过我们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时候,也是需要成本的。

法律之所以强制性的推行秩序,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从社会意义上讲,那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人民党讲科学,讲民主,那就一定要有法制。

靠法制来维护科学与民主。

咱们剥夺这么多人的生命,那就要让群众经过这次大审判明白,法制是怎么运行的,法制所划下的的准绳到底在哪里。

不然的话,我们杀这么多人有什么意义?我们不仅要对我们自己负起责任来,我们必须对敌人也负起责任来!

没有这样的态度,整个审判与处决只会变成一场意义有限的狂欢,一次庆典。”

经过多次讨论,最后形成了决议。

中央给与这次审判更多的资金与人力支持,浙江近期以此事为核心工作,解放区各法律专业的学生统统调去浙江参与大审判工作。

并且抽调各部门的大量同志参与此次审判。

除了审判本身,务必完成司法体系的内部教育。

介绍完了情况,徐电总结道:“虽然想一次性在浙江建立起司法体系不现实,想让所有群众都树立起法制观念更不现实,不过我们也得尽力而为。

社会营运成本太高,咱们能用的成本都是群众劳动所得,尽量不能浪费。

所以如何高效率使用这些成本,是个重要的实践。

大家都得打起精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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