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二章 要账(第2页)
下次再惹事,朕定斩不饶!”
逃兵现象历代有之,宋朝亦不例外。
事实上,无论是皇帝诏令、官方文书、大臣上言抑或是法律文件,多数宋代典籍都有关于逃兵的论述。
虽然部分史料因战乱及年代久远而有所遗失,但遗留下来的数字仍可以做宏观分析研究。
随着《俄藏黑水城文献》的出土及《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此书有“第八将”
即鄜延路的官方档案,记载了不少有关逃兵问题的事件。
事实上,宋代的逃兵涉及其大部分领土。
逃兵的类型更是涵盖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
一开始,对于逃兵的处罚极其严苛,几乎是无一例外的死刑。
可是到了北宋中期以后,逃兵现象愈发严重,几成顽疾。
在靠近辽与西夏战事频发的北宋边疆地区,逃兵现象尤为明显。
这个时候,杀一儆百已经不管用了。
造成北宋士兵大量逃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这里面既有招募士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有士兵在军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因素。
更有北宋政府的不恰当处理措施所带来的后续影响。
逃兵的大量涌现给北宋政府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方面是军队人数的减少,军队战斗力的直接削弱造成国家军事实力受损甚至影响国防力量。
特别是与辽和西夏相邻且摩擦不断的地理处境下,北宋政府更是疲于应对。
另一方面,造成北宋政府财政的直接受损。
同时,大量逃兵聚集成伙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异常棘手,逃兵之弊对于北宋政府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溃兵不如寇,流兵即是贼。
这些逃兵一旦拉帮结伙,那就是少杀抢掠的兵灾,无奈之下后来皇帝不得不下令赦免逃兵。
这无异于饮鸩止渴,越是赦免,逃兵们也是有恃无恐。
一旦打仗,战斗力急剧下降。
有了齐州和淄州知州的证明奏疏,朝廷的百官们虽然心中起疑,可也无可奈何。
对方不管怎么说,都已经不能再以逃兵罪论处了。
诏敇重新下达,凌天扬虽然去求救兵情有可原,但枉顾时态发展,不留在淄州御敌。
着令削去甲长一职,关入大牢一月思过。
这算是莫大恩典了,原本从一个杀头的钦犯,摇身一变只需入狱一个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