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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裸官问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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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最为重点并引人注目的是,鹏城特别强调,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不得担任当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在发布会上,鹏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谭国向将这类官员称为“裸体官员”

这是第一次裸官在政策上被明文禁止和提及并限死了的规定。

鹏城此举开了监督官员之先河,打中了“裸体官员”

之七寸。

公众可以理直气壮地监督:谁“裸”

谁下台。

打破了“裸体官员”

一边在国内做一官,一边大搞腐败捞个盆满钵盈和观察动向伺机脚底抹油———逃跑的黄粱美梦。

当时的唐昱也是为此政策叫好的人员之一,并他激进的认为监督官员的好规定应该在全国推广,别让其偏安于一隅。

其二,“裸体官员”

把妻子儿女移民国外,自己在国内做官大搞腐败,并伺机逃跑,是对当、对国家、对民族的背叛和不忠,没有资格担任领导干部。

鹏城只禁止“裸体官员”

不得担任“当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有些缺憾和不足。

唐昱甚至发表了一些论述认为,禁“裸体官员”

应扩大到副处级以上实职和实权官员,这样才杜绝腐败“裸体官员”

其三,要细化“裸体官员”

不得担任“一把手”

的规定,使该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具体来说,如何识别“工作需要”

和“非因工作需要”

,如何预防、发现、监督和惩处“裸体官员”

,需要配套制度,防止部分“裸体官员”

钻空子,防止有漏网之鱼。

其四,好制度还需要公众参与,要赋予公众对官员和“裸体官员”

的相关信息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以和监督权。

但现在这份认识他却有些改变了,至少他没有像开始似的那么的激进。

毕竟如果没有完整的监督机制和便利的信息传播那么这一切不过是空谈而已,其次如果要完全的禁止只有强行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允许配偶、子女在国外定居否则可以将此官员调职至非重要部门担任闲职。

但如果是这么规定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在内地官场会引起极大的反弹和愤怒,毕竟这件事是在2009年便发生了但直到两年后唐昱也没有从鹏城以外的任何城市知道有限制裸官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出现。

唐昱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了那个时空后内地也不过只有两个省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政策和表态。

一个是南粤省,他们出台的是《南粤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一条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当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这个决定里是首次将裸官的问题做了细致的规定和限制。

但这件事情和这个决定被做出已经是在鹏城的规定出现的第三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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